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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原谅不可以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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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十七岁的老麦在克里夫兰住了四十年。从汽车厂退休下来,他就只管在院子里种花,偶尔带着一条老狗上街走走。孩子们都长大了,各自独立,只有老伴在家里烤烤蛋糕、烧烧菜。提到老麦夫妇,邻居会说:"啊,那对和气的老人!"

    有一天,老麦突然被逮捕了。以色列专门追猎纳粹的政府部门说老麦在二次大战中是煤气房的管理工人,要求美国政府引渡到以色列当战犯审判。美国照办,所以老麦就不见了,离开了他住了四十年的家。

    不但以色列有专门搜索纳粹的机构,美国也有。只要是四十年前和纳粹有过关系的,不论是遁逃南美的丛林或改名换姓匿居欧亚,天涯海角都会被搜出来,关进监狱中,面临审判。这种"冤有头、债有主"找纳粹讨还血债的行为,不只是以色列犹太人的国家大事,也是欧美各国,尤其是巨无霸的美国,所热切资助的。华德翰竞选奥国总统时,犹太人提出严重抗议与警告,指控他是一名纳粹,引起国际注目。今年的诺贝尔和平奖,颁给了一个毕生为犹太人作见证的作家。这种种迹象都显示以色列国家虽小,犹太人的"血债"却近乎"匹夫有责",人人都得热切关怀。

    犹太人在西方舞台上声音特别大,当然有许多原因。原因之一:犹太人财大势大;尤其在美国,不论是新闻、政治或经济,都有举足轻重的控制分量。原因之二:犹太人是弱者;没有其他民族(至少在西方人的观念里)受过那么多的苦难。原因之三:西方人有罪恶感;多少犹太人的苦难是西方人所造成的。

    以色列出动的每一次逮捕,西方的报纸都要发出胜利的欢呼;又一个纳粹头子在南美被捕!以色列的发言人讲话像"正义之声"。同时刊出这万恶不赦的罪人的照片:啊,视茫茫,发苍苍,齿牙动摇,皮肤皱得像干橘皮,竟是个年近八十的老人,眼睛里一片衰老的茫然。虽说四十年过去了,他们怎能逃得了岁月的审判呢?

    指挥大军作战的将军落网了。幕后作计划的参谋落网了。俯案写文书、贴布告的秘书落网了。还有,当年才廿出头的煤气房管理工人——老麦,也落网了。老麦爱焙蛋糕的老伴紧紧拥抱着老麦的照片,面对新闻记者,哭着说:"他没罪呀!"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以文明、成熟自诩的西方列强,很笃定地帮助以色列万里寻仇,连"始作俑者"的德国也闷声不响,表示默默地赞同。猎捕四十年前的纳粹似乎是文明国之间的国际公法,不容置疑。作为一个与犹太人毫无瓜葛、不怀歉疚的中国人冷眼旁观,却觉得这个西方人认为理所当然的现象,与我所了解的人性有很大的冲突。

    我所怀疑的,不仅在于惩罚一个八十岁的老人究竟有什么意义。在一般的法律中,三十年前所犯的错误是不必追究的。三十年的流水光阴中,年幼的长成,年长的凋谢,大概也绰绰足够使受伤的痊愈、作恶的忏悔。三十年,大概也足够使埋藏罪孽的泥土,抽长出新生的希望。可是犹太宗教着重"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四十年的旧恨一如昨日的新仇。这笔血海深仇,哪管八十岁或者九十岁,只要一口游丝气还在,就是惩罚的对象。这是一本人生字典,里面独缺"宽恕"的辞汇。

    我想问的,倒不在于为什么在同一时候遭受极大残害的中国人,不曾像犹太人一样成为捕猎战犯的债主?没有听说过美国或是法国帮助中国人,在东亚的丛林中搜索当年的日本将军、日本参谋、日本秘书。更没听说过美国将一个已经入籍美国四十年的公民引渡到中国受审,因为他曾经在南京大屠杀的日军营中担任厨师,或者守仓库的管理员。我想问的,倒也不在于这奇怪的双重标准,不在于人们对这双重标准的视而不见。

    最令我不安的,毋宁是一个哲学上的问题:人,究竟可以为他自己的行为负责到哪一个程度?

    一个刽子手的责任,在看准了头颈的分寸,一刀霍下,让鲜血喷起,人头落地。被杀的人究竟有罪或者冤枉,不是刽子手的事情。甚至于即使他明明知道眼前跪着的人其实无辜,也没有人会指责刽子手为凶手。我们可以说,刽子手只是奉命行事,做一天和尚当然就得撞一天钟。应该负责的,是判官;或者,是那个不健全的审判制度;再抽象一点,我们不妨这么说,错在那个封建的社会。

    一个政府发言人的责任,在对准了舆论界,将早已作好决定的政府立场转达给民众。而作成决定的政府是否在撒谎、欺骗,不是发言人的责任。甚至于即使他分明知道由自己嘴里讲出来的话是谎言,有悖他自己的良知判断,也不会有人指责发言人为欺骗者。他只是执行任务罢了。应该负责的,是那个存心欺骗的政府;或者说,是那个无法防御欺骗的、不完美的政府制度。

    要渺小的个人负起责任是不公平的,个人只是"制度"这巨大机器中一个看都看不见的螺丝钉,机器在制造杀人的武器还是救人的工具,不是螺丝钉的责任。

    可是,也有人认为人有充分的自主权,作不作螺丝钉都是自由意志的选择。既然是自由选择,个人就必须为他所作的选择担负后果。刽子手若明知冤命,而又不舍刀他去,那么他就成为凶手之一,因为他默许冤死的存在;而默许,就是促成。发言人如果明知自己在传播谎言,而不挂冠求去,那么他就成为有罪的欺骗者,因为他容忍谎言;而容忍,就是制造。

    里根为了打击卡扎菲,编造了一些假的新闻,由白宫发言人对世界宣布。谎言揭穿之后,国务卿的助理发言人bernardkalb面对满室新闻记者,当场辞职。"当工作与良知相抵触时,"六十四岁的kalb说,"我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选择了良知的发言人,显然拒绝作一枚随着机器运转的螺丝钉。相当能代表十九世纪美国浪漫思想的梭罗,对渺小的个人有着更高的要求。一八四六年,美国与墨西哥打仗,当一个美国士兵把刺刀戳进墨西哥士兵胸膛的时候,他很可以说:对不起了,但我只是奉命行事;是我的政府贪图你的土地,挑起战事,造成你的枉死,但杀你实在不是我个人的责任。

    梭罗没有任何政治力量来对抗政府已作的决定,但是,他显然觉得个人对一场不讲公理的战争有负责的必要,他选择了拒绝缴税,表示拒绝作一枚被动的螺丝钉。对一个挥舞着刀、冲进墨西哥领土的美国士兵,梭罗等于在说:世界上没有"奉命行事"这回事。当工作任务与个人良知冲突的时候,你或者选择良知,即刻辞职退伍,后果也许是饿死;或者接受命令执行任务,那么你就是个凶手,没有自欺的余地。不管选择是什么,责任都在于个人。

    当然,天真而浪漫的梭罗说,如果每个人都有高度自觉,拒绝作个不负责任的螺丝钉,那么那场不讲公理的仗也就打不成了。巨大的悲剧之所以发生,都只因为个人没有认清人的自主权,随波逐流,而流至不可控制的灾难。

    没有任何人能以"奉命行事"作为无罪的借口,因为人唯一所该奉的"命"是自己的良知。

    犹太人天罗地网,万里寻仇的狂热行为就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实践;第二,就是犹太人也深信人可以,而且必须完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实际策划消灭犹太人的将领固然要血债血还,只是执行命令的军官也难逃其咎;受雇于纳粹的秘书、技工、管理员,更是帮凶。二十来岁的老麦,没受过太多教育,作为一个管理员,他每天的杂务之一,或许就是打开煤气开关,一板一眼把上司交待下来的工作做好。你可以说他是个奉公守法、克尽职守的工人。可是,他打开煤气的那个小工作,达成的效果是一屋子惨死的老弱妇孺;换句话说,老麦是个奉公守法的刽子手。犹太人在四十年后要制裁他,等于是制裁他缺乏自觉,不曾作一个拒绝奉命的小子。上了贼船,为什么不跳海离开?不跳海,就是贼。

    "不跳海,就是贼"的赏罚原则对人有高度的道德要求。首先,它要求一个人上了"贼船"要认得出这是艘"贼船";也就是说,人要有"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洞悉是非真伪的智慧;其次,它要求人有"跳船"的勇气。认清贼船之后,即使不能英勇地把掌舵的暗杀了,或者放火烧船起义,至少要拒绝同流合行,毅然决然地跳船。

    经过两次大战的现代人,其实一直在努力地维持清醒。他一次又一次地受到操纵与蒙骗,一次又一次被带到毁灭边缘。所以,已经有人开始睁开眼睛检视船行的方向。西方的反核战运动就是一种自觉运动,一向被动的人反过来希望主动地决定自己的未来,不让所谓"领导人"或狂热的群众牵着鼻子走。台湾近年来开始蓬勃的民主运动与反污染热潮,也代表一种觉醒与反抗,人试图塑造自己的命运,如果缺少这种觉醒与反抗,人恐怕早就在自己的愚昧中灭顶了。

    然而,洞悉是非真伪的智慧,独善其身的果敢——究竟多少圆颅方趾的人有这两样条件?明辨真伪往往不只是智慧的问题;一个智慧极高的人可能生长在一个极权制度中,资讯受到封锁,教育受到歪曲与控制,神话、谎言作为洗脑的材料,从生到死他根本没有洞悉真伪的机会。透过统一编制的教科书、控制严格的报纸与电视、宣传标语、威吓利诱的手段,一个政府可以塑造人民的思想,像搓泥人一样,玩于股掌之间。在中国文革的狂热中,在德国希特勒的民族主义热浪中,在日本军国主义的大趋势中,人人都是泥人,你要泥人怎么样跳出塑泥的大手掌去辨别客观的真伪呢?确实有些人,在举国欢呼:"嗨,希特勒"的时候,清楚地冷眼洞悉隐藏在爱国狂热背后的危机,目击是非价值的颠倒,弃德国而去。这些人,毕竟是少数中的少数。大多数的人,即使动了疑心,也没有能力作独立的判断。一个当过红卫兵的人告诉我:"当时我们冲进教室把老师拖出来打得鼻青眼肿,逼他下跪,我心里觉得好像有点不对,可是大家都这么做,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所以我也定了心,放心地去打。"人云亦云是人的常态,自我觉醒、反抗潮流,是人对自己较高的道德期许,一种理想的追求。

    我想,老麦的逮捕之所以令我不安,是因为我发觉犹太人其实把觉醒与反抗这种高度的道德期许,当作审判人之有罪或无罪的基本条件。有谁经得起这样的审判呢?譬如说,仁民爱物是一种道德理想,我们希望每个人都能努力以赴,可是,你不能因为一个人做不到仁民爱物的标准而判他十年徒刑;仁民爱物是一个道德的上限,必须当他碰到下限——譬如杀人——的时候,你才能惩罚他。误上了贼船的人,我们希望他有所觉醒,在"工作与良知"之间毅然有所抉择,跳海也在所不惜,但这又是一个道德的期许,不是判罪的标准。把上限的道德期许拿来作为判罪惩处的下限标准,岂不失之太苛乎?人,没有那么干净吧?

    今天,如果发生了核子大战,五十年后,万一有人要追究责任,那么今日受雇于核厂的守卫该不该判刑呢?现在正在读核子研究所,即将成为工程师的学生该不该判刑呢?在国防部处理文书的打字小姐该不该受审呢?负责修护核厂的工人该不该受审呢?明明知道核战的危机却不曾参加过反核运动的我,该不该被逮捕呢?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世上没有无罪的人;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为什么年近七十岁的老麦要面对审判?

    德国人对犹太人的残酷暴行不应该只是犹太人的事,就好像日本人对中国人的残虐不能够只是中国人的事。"地球村"里的人要依赖彼此的正义感来绵延生命。我们教导下一代,也期勉这一代,要时时觉醒暴力的存在,诉诸良知;但是在人普遍的做到这一步之前(或许他永远做不到),惩罚做不到的少数人,这是不公正的报仇行为。经历过二次大战那样悲惨的教训,人所学到的不该只是报仇而已吧?!

    我问一个德国大学教师:"德国人对猎捕纳粹的事没有讨论吗?没有意见吗?"

    他沉吟了一下,说:"老一代的,心里觉得罪孽深重,在犹太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所以沉默。年轻一代的,渐渐开始想反抗这种沉默的罪恶感,他们觉得那个时候还没出生,为什么我要觉得有罪?但是,还是没有什么公开的讨论,再过几年大概会有一种新的检讨跟反应吧?:"

    怀着罪恶感与羞耻心的德国人,把他们犯罪的痕迹像博物馆一样保存起来。在有名的集中营"大壕"(dachau)里,铁丝网、煤气房、监牢,狰狞地立着,一如恐怖的往昔。德军用赤裸裸的犹太人作实验品的照片,一张张为人的兽性作见证,德国人是希望不要忘记自己的丑陋而重蹈覆撤。对血淋淋的历史,西方人的口号是:可以原谅,不可以遗忘。犹太人不只没有遗忘,似乎也无心原谅。

    中国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