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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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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媛心中一惊,连忙低下了头掩饰,迅速的在心中想好一番说词,方抬起头,努力做出一副哀戚神色,站起身行了个万福,才跪下道:“我知道娘娘是体恤我,可怜我入了王府三年,却至今还没见过丈夫的面儿。我心里又何尝不想见他,日常总听人说小王爷是神仙般的人物,别说我算是他的人了,就不是,这京城中的姑娘们,还有不想一睹小王爷风采的吗?只是我知道,小王爷因为我爹当初做下的那样无良事,心中一直芥蒂未消。如今让他见了我,倒平白的惹他生气,他如今是皇上面前的红人,每日里政务应酬繁忙,又何苦因为我去惹他生气,对他身子也不好。退一步来说,就算王妃让我见了他,小王爷也不会对我另眼相看,既如此,这一面,我看就还是别见罢,娘娘觉得呢?”

    元媛真正的心思,就连浣娘都是不太理解的。更不要提一屋子人都十分惊讶了。王妃原本的确是因为喜欢元媛,冲动之下才说出让她和萧云轩见面的话,说完了便觉有些后悔,没想到元媛竟自己识趣知机到这地步,当下更是在心中称赞不已。

    元媛也不想和萧云轩碰面,因此午饭后便向王妃辞行。这一次倒真是走的风风光光,除了怀里揣的那五万两银子,王府又赏赐下无数的金银珠玉宝石。临走时,王妃来拉着手告诉她,说那玉雕只是代她保管,若将来真有什么变故发生,定会还给她。元媛却没把这话放在心上,她有了现在这些东西,已经很知足了。别人或许会笑话她眼皮子浅,但知足者常乐嘛,元媛一向是很懂得让自己开心快乐的人。

    一连的六辆马车驶离王府,眼看快到城门的时候,芳莲忽然道:“姑娘,芳草她们都喜欢吃这云子铺的点心,我下去给她们买两包吧。”

    元媛点点头,从怀中拿出一块银子。芳莲连忙道:“不用不用,我自己有钱呢,这回来,得了王府那边和三夫人不少赏,我便买些东西带回去给她们,也是应该的。”

    元媛道:“虽说如此,但没有你们出钱的道理。你们那钱得的也不容易,都攒着吧,你拿这个去,多买一些,散给各处的媳妇婆子们,也让她们尝尝新鲜。”

    芳莲这才接了钱,和芳书跳下车去,不一会儿买了十六包点心,两人高高兴兴的往回走,正要爬进车去,就见不远处走过几匹神骏的白马。芳莲和芳书只回头看了一眼,正为那马上人物的风姿倾倒时,便听见元媛叫她们,只好不甘不愿的爬进马车,车夫扬起鞭子,马车便慢悠悠的出了城门。

    那一行骑马的人直走到另一条大街,眼看便到了宫门的时候,忽听下面牵马的一个小厮一声大叫,倒让正说着话的几个人吓了一跳。

    “小九儿,你发什么疯呢?当心惊了马,先一蹄子把你踹到天外去。”马上一个人轻轻取笑。而萧云轩则挑了下眉头,沉声问道:“小九儿,你是怎么了?”

    “主子,我……我……我想起来了,刚刚看到的那个背影,就是上次在香雪楼里看到的其中一个,啊,我这一路上想了半天,总算是想起来了。”小九儿又蹦又跳,手舞足蹈的大声嚷嚷着。

    马上几人起先一头雾水,却见萧云轩已经变了脸色,立刻又问了一句:“你的意思是说,你看见上次在香雪楼给我们胭脂方子的姑娘了,是这样吗?”

    “嗯嗯嗯。”小九儿拼命点头,又道:“上次我在外面候着,只见过那三个姑娘的背影,刚刚进城的时候,有两个姑娘上了一辆马车,我就觉得那背影眼熟,只是一时间也想不起来,这每天里看过的背影也太多了,直走到这里,方想起来。”

    马上的两人立刻黑了脸,其中一个大吼道:“臭小子,在城门看到的你现在才说,就算追过去,也早走没影了。”说完就要拍马去追。

    萧云轩伸手拦住他们,摇头苦笑道:“就像你说的,现在追上去,人也已经走没了。更何况我看公主这些日子倒淡了下去,不似那么热衷了,大不了你再被她骂几句就是。”

    “哦,难道公主中意的胭脂花粉,就是你们从某个姑娘的手里弄来的吗?”白马上另一个英俊的男子忽然悠闲问道。但七殿下很显然不太喜欢他,狠狠瞪了一眼,不答话。

    另一匹马上的文斌却道:“是啊,公主生日,七殿下常听公主说用的胭脂不好,便拽上我和云轩,想去挑一盒好的胭脂送她。便遇上了那位姑娘,她在香雪楼说那里的胭脂不好,我们才向她请教的,没想到她的胭脂这么好用,公主只用一次便赞不绝口,立逼着我们再去找那姑娘,说她一定还有其他方子。可我们找遍了京城也没找着。”

    又有一个人疑惑道:“难道去外省也没买到吗?她的胭脂既然如此好,肯定会做生意的啊。”

    七殿下嘟囔道:“可不是每个省都派人去找了嘛,结果带回了几麻袋的胭脂,最后还不是全倒了,真是气死我了,什么时候我们想找个人还这样难,哼,这次就算了,下次……下次看见她,再不能放过去。”

    萧云轩笑道:“人家又没杀人放火,我们又算是有求于人家,何苦说这种话。好了,五殿下,七殿下,我还要回王府给母亲请安,这就告退了。”

    五殿下与七殿下答应了。另一边的文斌也忙道:“等等我云轩,我也和你一起走,正好再去你家蹭点点心,上次吃的那个叫油角的东西,哎呀可太好吃了。”说完赶上前去。

    却见另一个身穿薄荷色长袍,系着黑色狐裘披风的少年也打马走过来,轻笑道:“左右无事,我也和你们一起吧。是了云轩,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们康源郊外的那个庄子,是你的小妾住在那里吧?”

    萧云轩眉头一皱,淡淡“嗯”了一声便没再做声。文斌早绕到他另一边,避开那少年老远。

    “云轩,我父王对那块地可是势在必得。你回去给你那小妾捎个信儿,让她仔细应对吧。嗯,或者你也不用捎信,回家看看哪处的庄子合适,直接让她搬过去就是了,哈哈哈……”少年说完,也不理萧云轩,笑哈哈的打马而去。

    “我最看不惯他,狂的什么似的。你们父亲同是亲王,你还是小郡王呢,他却连个封衔都没有,每日里这样放肆,着实惹人生厌。”文斌气呼呼的道。

    萧云轩盯着那少年消失的背影,肃容道:“文斌,别以为他这样狂妄,就以为他不足惧。能得五殿下器重的人,有可能是草包吗?民间有一句话,扮猪吃老虎。你若是被他的表象给蒙蔽了,到时候会被他吃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文斌面色一整,沉声道:“我明白。唉,他和五殿下联手,一个是言亲王的儿子,一个是当朝贵妃的儿子,扫北王的孙子,一等大将军的外甥。云轩,太子的地位……堪忧啊……”说到最后一句话时,声音已经低的不能再低。

    萧云轩面色沉静,目色深邃如海,半晌方缓缓道:“那又如何?太子端方仁厚,聪慧谦虚,我只认准了他,谁若想动他的主意,谁便是我的敌人。“

    文斌与他相视一眼,面上露出笑容,一拍掌道:“好兄弟,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太子便是当朝皇后的儿子,而当朝皇后,就是文斌的姑姑,萧云轩与文斌相交十多年,是无话不谈的知己。然而今日却是他第一次当着文斌的面说出这样的话。

    因为皇帝已有了春秋,虽然身体还健康,但下面这十几个皇子,除了太子和七殿下外,其他已有几个忍不住蠢蠢欲动。像是言亲王的儿子萧云海,便是站在五殿下一边,还有几个皇子也依附了五殿下。而剩下的几个,除了七殿下萧素景和太子亲厚外,其他莫不是暗怀鬼胎,或者就是墙头草般采取观望态度。

    文斌和萧云轩相交多年,两人关系亲厚,萧云轩又是皇上面前的红人,说话的分量甚至不下于皇子,他当然希望好友能够支持太子。但对方从不表态,他纵然心里惴惴,却也不愿逼问。太子又是个方正的人,更不屑于拉拢关系,日复一日,随着下面的暗流越发汹涌,文斌也不由得着急了。毕竟现在表面上看来,五皇子占着很大的优势,关系到身家性命,谁知萧云轩会不会顾念太子的为人和与自己的友情,真心的支持太子呢。

    这事一直是文斌的心头之刺,如今终于听萧云轩表明了态度,他方长长舒出一口气。

    萧云轩好笑的看了他一眼,摇头道:“多年的知己,你怎会还不了解我。我也不是因为和你的关系才做这样的选择,我是因为忠于皇上,而太子的品格才是最适当的君王人选。你若了解我,便不用我明言,心中也该清楚我的选择才是。”

    文斌笑道:“我何尝不明白。只是这是何等大事,毕竟关系着你家族日后的前程,所以即使明白,但不听你亲口说出来,心中始终不敢尽信罢了。

    宫道开阔,极目一望,四周没有任何人影。两人方敢悄声说这样的话。及至慢慢转出宫道,到了大街上,也便不说了。轻轻在马臀上拍了一下,两匹大白马立刻小跑起来,直奔王府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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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荏苒,转眼间,元媛已经从王府回来一个多月了。

    这些日子倒还算清闲,只是随着春季的到来,她知道自己就要忙起来了,乌拉人的安置要动番脑筋。又添了一二百顷地,总要安排人去耕种,虽说有原来的佃户,也得派人好好查探一番,把那好的留下来,偷懒不能胜任的好撵走。还有府里大大小小的事情,也都得她拿主意。

    这一日正把剩下的两根地瓜翻出来,这东西拿回来的时候她做了些地瓜丸子,又煎了些地瓜片,还炸了些地瓜丝,结果上上下下的人都说好吃,只可惜就那么几根,还要留着种子呢。如今眼看清明就要到了,也是时候该培育瓜苗了。

    “这如今不是土豆和地瓜,这是金蛋,你可务必看好了。只要等到苗儿出来,我们种到地里去,秋天时出了地瓜,也就好了。”

    阁楼上,元媛又仔细的嘱咐了浣娘一番,刚要转身出来,就听外面芳草道:“姑娘,苏总管来了,说是有重要的事情找您。”

    元媛应了一声,就走出来。芳草看了她一眼,低下头有些担忧的道:“姑娘,我看苏总管脸色不好,好像……真是有天大的事情发生了,那么稳重的一个人,今日竟连鞋子都穿错。”

    元媛听了,心里也是一惊,狐疑看了芳草一眼道:“什么大事,能让他慌张成这样。”一边急急的来到前厅,果然,只见苏以呆呆的坐在椅子上,面色惨白嘴唇颤抖,一双手捧着茶杯,茶水还洒出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