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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掉一个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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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节目里的竞赛,流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学校里搞学生配乐诗朗诵的竞赛也效仿,组织人对坐在前面的评委说,打分儿的时候不要低于八十分的界限。评委来自各教学系各部门的老师,评分没有具体的标准,学生谁朗诵的好与劣,全靠评委各自心里主观意识的尺子来丈量。

    第一个朗诵的是一个女同学,她脚步踉跄地走上台,面对座无虚席的礼堂,在聚光灯下略显得很紧张,开始朗诵时声音有一些发紧,但朗诵的内容还不错,听起来有一些感人。打分的时候,我的手游移了一会儿,我想,第一个上台不容易,像是在餐桌上第一个吃螃蟹,就给她九十分吧。然后是第二个同学朗诵,朗诵完后宣布第一个同学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九十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显然,我的那个九十分被去掉了,白打。

    往下的打分我以次类推,我是以第一个九十分为标准,给的分显然比别的评委都要高,其结果都是给“去掉一个最高分”了。于是我有了一种失落感,我做评委的作用,不就是形同虚设了吗?但细细一想,也不尽然,就像是冲锋陷阵,第一个人倒下去,第二个人冲上去,牺牲我所起的作用,也算是铺路架桥,从而显出以下高分的作用了。

    诗朗诵在依次进行,我打的高分也依次在去掉

    我突然开小差想到了一句话:枪打出头鸟!过去了的,和正在过去的许多事情,不也和“去掉一个最高分”一样吗?说近的有改革开放,提市场经济,提股票,提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等等,不也曾被割过“资本主义尾巴”吗?往远的说吧,哥白尼和布鲁诺的地心说或日心说,虽然是最接近于相对真理,但他们却被一把大火烧掉了。一句诗说:“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曾经被割掉的,被烧掉的,和被“去掉一个最高分”的,也算是死有所值。

    我也并非给所有的朗诵者打高分,有一位女同学,长的俊俏,是亭亭玉立的那种,诗朗诵很有感情,声音美的也像是“大珠小珠落玉盘”可是我觉得,其朗诵显得有一些表演,且诗歌的内容却没有诗意,我想,诗朗诵不应说从嘴里说出来,从脸上现出来,而是应该从心里流出来,那才是好诗,于是我给其打了个八十分。主持人宣布分数的时候说:“去掉一个最高分(不是我的),去掉一个最低分八十分,最后得分”我给的分数又被去掉了!

    真够感慨的!

    评分多么像一台天平,这边去点,那边去点,然后才达到了平衡。做事做人也是一样,做的极端,必定会被从天平上拿掉,剩下的便是中庸。

    我左顾右盼了一下,评委的表情各个不同,他们像法官一样,裁决着诗歌朗诵者的命运。也许像我评分注重强调诗歌的诗意和内容一样,学音乐的欣赏声音,学美术的欣赏相貌,学舞蹈的欣赏造型,学教育学的欣赏伦理所青睐的所强调的也大概是他们注重的那个方面,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配乐诗朗诵的结果出来了,这让我大失所望,凡是我打最高分而被去掉的参赛者,都没有入围获奖的范围,倒是我给打八十分的那位,成为获奖者之一了!我对旁边的同事窃窃私语说:“这次评奖是一次失败。”

    同事勉强同意地笑了,他的笑笑得我丧失了自信,是评奖失败了?还是我失败了呢?

    失败就失败罢,反正我所打的最高分和最低分,都被去掉了,失败或成功,都和我没有责任,于是我如释重负。

    再一想,诗歌朗诵比赛,究竟是谁在评谁?是评委给参赛者打分儿,还是参赛者给评委打分呢?

    管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