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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一生一起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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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朋友的定义应是心灵相通,情意相投,风雨相伴,欢乐相随,可以倾诉,可以聆听,可以诤言教诲,可以幽默自嘲无论何时何地,永远不离不弃。那么书当之无愧,是我生命中最亲密的朋友,最贴心的知已。

    一、梦开始的地方

    已记不清爱书始于何时,缘与何因。生在一个重男轻女封建意识很重的家庭,父亲恨我断了祖宗的香火,从小我就生活在他拳脚棍棒之下。没有爱的童年,我是一株寒风中的小草,孤僻,自卑而倔强地生长着。那时最快乐的日子,就是吃着外婆摊的葱油饼,依偎在她怀里听她讲嫦娥、七仙女、狐仙鬼怪,听她讲刘胡兰,江姐我总是忽闪着大眼睛,饶有兴致地听外婆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听到动情处,吓得把头躲进被窝,还要不断地追问:外婆,后来呢,后来呢?外婆总会捏着我的小鼻子说:等到云儿念书识字了,就可以看很多书,晓得天下事。于是我天天盼着自己快快长大,做一个读书郎,识很多的字。那个年代,物质生活极度匮乏,精神生活更是赤贫,除了开几次社员大会,放几场露天电影,书籍是真正的稀罕之物。没有人奢侈到饿着肚子买几本书来消遣。不过,我还是能读到书的,因为母亲是小学教师,当年我家住在学校的宿舍,隔壁就是教室。我读的第一本书是用旧了的一年级语文课本,外婆在操场上捡来的。我竟然捧着它舍不得放手,叽哩呱啦地胡乱读着。母亲看我喜欢读书,便有意识地教我识些简单的字,到现在我仍清晰地记得,我识的最早的七个字是“我爱北京天安门”后来,有不认识的字,外婆搀着我到隔壁问大哥哥大姐姐,这样没多久,一册语文书我就能从头念到底了。学校里的老师都夸我聪明,下课了常会有老师指着几个字让我猜读什么,猜对了,会奖励一粒蚕豆或花生,有时会是一粒水果糖。隔壁的大哥哥大姐姐,也会拿着不知从哪借来的连环画考我,让我念给他们听。当我流利地念出来后,他们会抱着我转圈圈,逗得我格格地笑。我的性格也开朗了许多,不再一个人坐在门前望着天空发呆。上小学前,我就识了千把个汉字,看了好多的连环画:铁道游击队,长征,董存瑞连外婆讲过的江姐和刘胡兰都看过了。虽然看得一知半解,也算我读书最早的启蒙吧。

    上了小学,学会了查字典,我读起书来更是如鱼得水,三年级时,我开始偷偷地看母亲从学校借回来的大部头的书,第一本是西游记,古版的,半文半白,生涩难懂,但书里的神奇精怪的故事给了我无法抵挡的诱惑,我喜欢孙悟空的机灵神勇,疾恶如仇,也痛恨唐僧的善恶不分,假仁假义每每放学后或星期天,想早点做完作业后能多看点书,父母会催着我去挑羊草,或到海岸树上采木耳、捡地叶(一种菌类),于是我偷偷地在篮子里藏了书,约了同学一起出去,离开父母的视线,我们放下篮子,脱下衣服铺在地下,摊开书,几个小脑袋钻在一起。夕阳的余辉为我们涂上了绚丽的色彩,我们沉醉在那些故事里流连忘返。直到暮色四合,棣路上响起哪家唤儿归的声声呼唤,我们才收了书,慌里慌张地挑几捧羊草,盖了浅浅的一篮,回家交差。也曾几次,因为看书太久,羊草挑得太少,回家背上挨了父亲结结实实的皮带。每次打完,我都哭着保证下次再也不敢了,然而事实上我对书痴心不改,执迷不悔。同学帮了我很多的忙,他们怕我回家挨打,总是不声不响地把自己篮里的羊草放到我的篮里,他们也和我一样渴望读书,盼着我每回都能给他们带些新的书看。

    记得四年级的一天,我的同桌带来了崭新的两本童话书,一本安徒生童话,一本格林童话,漂亮的封面,书页里夹着彩色的精美插图,散发着淡淡的墨香。同桌说,那是她哥哥从部队回家探亲,经过上海时特意给她买的礼物,看她捧着书得意的模样,羡得我口水直淌。同桌用报纸包好封面,把书搁在课桌底下看,看完了放进书包,再把书包的带子系上。别说借给别人看了,连摸都不让我们摸一下。有一次中午放学,同桌把书忘在学校,我便趁着这空隙,悄悄地从她书包里拿出书,聚精会神地看起来,直到外婆找到教室,我才想起平时早就敲鼓的肚子,今天竟忘了提醒我回家吃饭。几天后,有外地的亲戚来我家,我分到了几块从没见过的动物饼干和一把水果糖。忍受了美味的诱惑,我把那些糖和饼干与同桌换书读。白雪公主,灰姑娘,美人鱼,丑小鸭童话里神奇的精灵让我的梦乘上了翅膀,我幻想着将来有一天,我也会从一只被爱遗弃的丑小鸭,变成人人羡慕的白天鹅,展翅飞翔在蓝天。书,便是我梦开始的地方。

    见我这么喜欢书,有个同学把她舅舅压在箱子底里的一本线装中国古代寓言,偷出来给我看。晚上趁父母睡着了,我爬起来点上油灯,坐在被子里看,或许看得太入迷,竟连父亲起夜的声音都没听见。父亲残暴地抢过我手里的书,狠狠地抽我的头,看到碎了的书页从父亲的手指间飘下,我听到了自己的心一片片碎裂的声音。我跪在地上哭着求着,怎么打我罚我都可以,只求父亲不要撕了同学的书。那一夜,我被父亲打得皮开肉绽,凄厉的哭声惊破了一个沉寂的冬夜。然而最让我感到欣慰的,我终于保住了那本书。长大后方知,同学的那本书,是她文革时打成右派的舅舅,拚了性命才保留下来的。

    几年时间,我几乎读遍了小学校里所有的藏书,和当时想尽一切办法找来的书:四大名著,红岩,上甘岭,岳飞传,杨家将“秀才不出门,可知天下事”书籍,给了我一个无限广阔的世界,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让我很早懂得,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知识,便是开启成功之门的钥匙。

    因为家庭的原因,内心孤单压抑,日记成了我倾诉心事的最好的朋友,我把一页页的心事,流成一行行的文字,写进了日记本里。受了那两本童话书的影响,我学着自己编童话,我把我的委曲,快乐,泪水,期待编织成了一个个彩色的梦,在梦里寻找幸福的天堂。

    我边读书,边把书里精彩的语句语段,名人名言抄录在本子上,几年间积累了厚厚的几大本。(这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空时拿出来看看读读,写作文时融会贯通地运用到自己的文章里,再加上平时练笔多,语文老师常夸我的作文妙笔生花。几乎每一篇作文都被当作范文在班上朗读。这样一来,更激发了我写作的兴趣。

    那时的我,乖巧,懂事,明理,是个人见人爱的孩子,很多家长把我当成自家孩子学习的榜样。虽然命运不公,我像一棵小草,顽强地长大,积蓄力量,在春天来临的时候,努力地绽开小小的花蕾。

    五年级时,乡里(那时叫公社)举行小学生语文竞赛,我以语文知识和作文的双重优势,得分遥遥领先,夺得了年级组第一名,这是我就读的这所名不见经传的小学,第一次有学生获奖。当我从公社礼堂领着奖状和奖品回来,班主任老师激动得把我抱了起来,全班同学叫着我的名字:云儿,云儿!仿佛我是一个凯旋而归的将军。

    说实话,我对得奖倒不是怎么看重,最开心的是我有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支钢笔,而且还是凭自己本事得来的。那是一支翠绿色的钢笔,笔帽上刻着金色的英雄二字,细细的镀金笔尖,抽上纯兰墨水,写出来的字灵秀飘逸,我爱不释手。那时,我是班上第一个拥有钢笔的学生。常有同学借我的钢笔在书封面上签名。

    书,让我原本黯淡的童年渗进了阳光与春天的味道,让我听到了风儿的低语,鸟儿的歌唱,梦想在我心里开出了丛丛簇簇绮丽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