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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第三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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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的琅琊山, 笼罩在一片绵柔的细雨之中。山间道路之上, 青翠的绿茵已然开始生长, 植物与泥土混合的清香笼罩在鼻尖,让人心情舒畅。鸟雀轻快的鸣叫声此起彼伏,大自然敞开了它最为温柔的怀抱。

    有脚步声在山间沙沙作响, 一行三人, 缓慢行走在山道间。打头的是忽陀,他手中握着自己的弯刀开路, 背后还背着一个用油布牢牢包裹好的长板状物什, 瞧形状, 应当是一把琴。

    他身后跟着沈缙, 她手中正杵着一根粗木棍作为助力的拐杖, 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瞧着有些气喘,面上带着健康的红晕, 神情显得放松又愉悦。她时不时会回头看一看跟在她身后的人, 看到她牢牢跟着自己, 便安心继续往前走。

    她身后的人正是千鹤, 由于眼盲, 她只是单纯凭借听力跟随前面的人。沈缙几乎每隔一小段时间就会提醒她路上的情况, 比如这里有一滩水要跨过去,那里有一块石头当心绊脚, 亦或者要上台阶了注意抬脚。千鹤显得很无奈, 其实她手中的手杖只需往前探一探就能知道路况, 不需要这般频繁地提醒也能如履平地, 奈何沈缙永远都这般紧张她,她如何劝也是不听的,她反倒有些享受爱人这般紧张自己的感觉,心口甜丝丝的。

    “小心,这里跨过去,有个水坑。”提醒又来了,这一回沈缙转过身来扶住千鹤的手臂,带着她跨过水坑。

    忽陀在前方很贴心地停下等待,等二人跟上,他才继续向前走。

    “琴奴,要不要走快点?我跟得上的。咱们这都上山半日了,若是不能赶在天黑前抵达老先生的住处,就得野宿在外了。这山雨也不知何时能停,身上湿漉漉的,别受寒了。”千鹤尝试着提议道。

    沈缙苦笑一声道:“我倒是想走快点,可是我走不动了,体力太差了。”

    哦,原来是这个原因。千鹤暗骂自己后知后觉,琴奴毕竟从轮椅上站起来没两年的时间,登山这种事对她来说还是比较吃力的。

    她拽了沈缙一下,躬下身来道:

    “来,你到我背上来,我背你上山,你给我指路就好。”

    “可是……”沈缙还是担心千鹤,这山路不好走,她眼睛又看不见,背着自己是加重了负担。

    “可是什么呀,快上来了啊。”千鹤催促道。

    “你要是背不动我了,一定要跟我说哦。”沈缙强调道,然后这才小心翼翼趴上了她的后背。

    “哈哈,你这瘦丫头,我背着你上泰山都不成问题。”千鹤笑道,说着腿部发力,后腰一顶,双手托住她腿根,猛地将她背了起来。

    这人,身板这么小,哪来的这么大劲儿?沈缙一直十分困惑于这个问题。只是眼下感受到千鹤托在她腿根的手,掌心的温度透过微凉的衣物传过来,热乎乎的,她不禁红了面颊。

    千鹤的面颊同样染了一层绯色,因为她感受到了沈缙胸前的柔软紧紧压在在自己后背之上。二人成婚也有好些年了,但一直相敬如宾,除了牵手、亲吻和拥抱之外,再没有进一步的举动。倒不是她们之间欠了感情亦或欲望,而是千鹤的目盲始终是横亘在二人之间的心魔。千鹤多希望能看到爱人最美丽的身姿,可是她看不到,每每想到此处,她就失落极了。沈缙又害羞得紧,也曾情到深处索求过,可看到千鹤黑布蒙眼的模样,疼惜却盖过了欲望,总也无法成事。再加上她们成婚之后,又经历了不少事情,聚少离多,彼此的心思也都不在这上面,便耽误了下来。

    似乎只是这样相依相伴,便也足够了。

    但是事情却在今年开春从长安回金陵的路上发生了变化。她们曾在路上遭逢大雨,浑身被淋得湿透。那时还是元月里,天寒地冻的。好不容易赶到一家客栈避雨,准备洗澡更衣,客栈居然被一队客商几乎占满了房间。当时房间就只剩下四间,沈绥为了照顾身子不好的妹妹和目盲的千鹤,将一间房单独留给了她们,其他人都是三四个人挤一间房。

    烧好的洗澡水只有一桶,为了节省时间不要冻得受寒,二人一同入了一个浴桶洗澡。

    大概是气氛太过暧昧,也大概是心情舒缓下来,便控制不住爱意的勃发,那一夜沈缙居然大着胆子要了千鹤。素来害羞得紧的沈缙居然会那般主动,当真出乎千鹤意料。而正所谓食髓知味,这两个相敬如宾的人,突然品尝到奇妙的滋味,不由便开了窍一般,自此以后愈发亲密无间。

    只是千鹤至今没找到机会去要了沈缙,不由有些耿耿于怀,从长安一路到金陵,又从金陵一路到琅琊,她满脑子都在想着,她到底该怎么要求这个事。是直接开口?还是直接动手?而且她又看不见,万一失了分寸,弄疼了沈缙该怎么办?

    突然脚下一滑,走神了的千鹤发挥出了自己优秀的平衡能力,侧向迈了两步,很快便调整重心站稳。只是这一下吓坏了她背上的沈缙,只听她道:

    “千鹤,你没事吧?我和你说话你怎么没反应?快放我下来,让我看看。”

    “不,我很好。抱歉,方才走神了。”说着她又向上一托,紧了紧手臂的力量。

    当下再不胡思乱想,专心致志爬山。沈缙举着袖子为她拂去额上渗出的薄汗,心头转着念头,不多时似乎想到了什么,她脸色更红了。

    前方的忽陀很郁闷,陪着二郎和千鹤一路来琅琊,他没少受虐。可怜他至今还没追求到无涯,一腔爱恋无处发泄,只能狠狠用弯刀劈开挡在眼前的枝叶。

    终于,他们抵达了琅琊山顶,就在山阴处的一块平整空地之上,盖着几间雅致的竹屋,那里便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孟山人的居所。

    千鹤终于将沈缙放下,却不防沈缙忽的搂住她脖颈,在她耳边轻声道:

    “你若想要,我便给你。”

    熟悉的气音吹拂在耳畔,滚烫滚烫的,千鹤只觉一股热流在小腹乱窜,经不住咽了口唾沫。

    “莫胡闹,这是在别人的家里。”她面庞耳廓红得要滴血。

    “噗……”沈缙瞧她那害羞的模样,实在是可爱又滑稽,不由笑出声来。在她面庞上轻吻一下,半揽住她的身子。

    恰逢此时,竹屋中传出朗朗唱诗声:

    “潮落江平未有风,扁舟共济与君同。时时引领望天末,何处青山是越中。”

    一名须发花白的老者从竹屋中走出,看到沈缙一行人,不由笑了,上前行礼道:

    “敢问,可是金陵仲琴先生前来赴会?”

    “正是,浩然先生,晚辈有礼了。”沈缙忙施礼道。

    “哎呀,劳动仲琴先生远道而来,孟某真是过意不去。快里面请,这山雨绵密,三位尽快在客间更衣,免得着凉。”说着,他注意到千鹤,这位东瀛刀客打扮的女子,黑布蒙眼,面容秀丽,倒是十分惹眼。

    “这位是?”他疑惑问道。

    “无妨,这是内子。”沈缙笑道。

    “原来是尊夫人……”孟浩然心中称奇,他孟浩然已经是个怪人了,没想到这位仲琴先生比他还怪,居然会娶一个东瀛女子为妻,而且这女子看着身负武艺,乃是高手,与文弱的仲琴先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行三人,分入客室更衣。孟浩然最近游居于越地,方才他口中吟诵诗句,恰是他最近新作。此处乃是一位隐世的老前辈留给他的竹屋,他借来居住。他不在时,留给山中樵夫打理。他不日就将回襄阳,沈缙能赶在他启程之前与他相会,也算是有缘。

    孟浩然自五十岁后痴迷于琴道,仕途受阻,他便游历各地,每到一处,都必然要拜访当地琴家,遍赏名琴。他琴技虽不算特别高超,但对琴的制作却研究得颇有造诣。再加上他本就是大名士,书画诗词冠绝群伦,沈缙仰慕已久,能得他相邀,便欣然赴会。

    志同道合者相会,时间总是过得飞快,转眼他们已上山两日时光。这两日仿若活在仙境之中,每日煮水烹茶,弹琴论道,亦或泼墨作画、赋诗作词,自天文地理至食方药补,他们无所不谈。沈缙的学识渊博,孟浩然倒不意外,可他没想到的是,沈缙的这位东瀛夫人,竟会对大唐如此了解,且知晓诸多冷僻的知识。她虽目盲,但耳聪心亮,灵台清明,绝不比寻常人差。仔细瞧上去,沈缙眉目纤弱,少了几分男子该有的刚毅;千鹤气度沉厚洒然,到有几分女子很少有的坚强,此二人在一处,分明就是一对良配,彼此互补,越看越是神仙眷侣。

    第三日时,孟浩然收到襄阳来信,催促他早日回去。无奈之下,他只得与沈缙、千鹤告辞。山间三日时光虽短暂,却十分充实,约定好联系方式,双方在山脚下作别。

    “这位孟先生,倒也是奇人。”千鹤感叹。

    沈缙回答道:“他乃是山水诗派的代表,继承了靖节先生的田园遗志。他与我阿嫂的父亲子寿公关系好。有一首诗,他专门写来赠给子寿公。”说罢,笑着吟诵道,“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

    千鹤凝眉品味,不由道:“这诗写得恢廓洒然。”

    “确实,不过他往日的诗作都很清新恬淡,平易自然,妙句天成。”

    千鹤只是点头,却没有搭话。

    沈缙早就察觉到她有些不对,这两日都是这幅心不在焉的模样。她望着她沉吟片刻,便知道她此刻在想什么。当事时,她们身处琅琊山下的小道上,正准备徒步前往五里地外的山下小镇,她们的马车存放于镇上的驿站中。

    她挽住千鹤的手臂,笑而道:

    “上山时,我就与你说了,你若想要,我便给你。何苦这般纠结,心绪不畅?”

    千鹤面色又红了,不过这一次她却正色回答道:

    “琴奴,在遇到你们之前,我在大唐举目无亲,虽有个大哥,但毕竟男女有别,说不了体己话。男人也不比女人细心,我难免会感到孤独。遇到你们后,我当真是想将你们当做亲人来对待的。只可惜命运弄人,我养父被人控制,带了东瀛的人来寻我,却全部死于非命,尸骨至今下落不明。我又被人控制,好不容易才死里逃生,能够跟你走在一起。这一切真的太不容易了,而你又是那般美好。东瀛有一句话:物美极,必哀死。你就像绚烂的樱花在我身前绽放,感受到你的身子一点点好起来,我时常会想这一切是否是幻觉,我是否还是被人控制着,是不是一直都在做梦呢。我目不能视,或许连睡着与清醒都无法区分了。这样的念头时常兴起,竟有些……分不清现实了。我一直不敢碰你,是因为会怕,我真的……有些害怕你会消失。”

    沈缙的心揪了起来,她没有想到,千鹤曾被心毒控制的经历,竟然会给她造成这样的心理障碍。她紧紧抓住她的手,道:

    “你不是在做梦,千鹤,不要患得患失,你要相信自己感受到的一切,那都是真实的。”

    “嗯……”

    “忽陀,我们快走!”沈缙忽然催促道。然后拉着千鹤就加快了速度。

    “琴奴?”千鹤有些吃惊。

    忽陀也很诧异,但既然沈缙着急了,他便加速在前方带路,三人脚步匆匆,很快就回到了镇上。沈缙拉着千鹤一头扎进了归雁驿的客房之中,只丢下一句:

    “我们今日先休息了,不必唤我们吃晚食。”

    忽陀就算再愚钝,也知道人家要做什么了。他一个大男人却不禁老脸一红,也不多想,自去找归雁驿的驿长喝酒吃肉去了。

    那一夜是千鹤三十多年人生中度过的最为美妙的一夜,比沈缙要了她那一夜还要美妙。她第一次体会到一个目盲之人,该如何去享受属于二人之间的缠绵悱恻。虽然她半点看不见,可是她指尖掌心的触感,耳畔听到的喘息与婉转吟唱,鼻尖嗅到的暧昧气息,都是此生体会过的致美风景。那是无比真实的触感,如何也无法归于虚假,她的琴奴,用自己的手带着她的手,一寸一寸地感受真实。她几乎就要在脑海里勾勒出爱人的模样,她消瘦的身躯,娇嫩的肌肤下微微隆起的骨骼,清美秀丽的眉目和被吻得发肿的唇,后背肌肤上留下的不可磨灭的烧伤疤痕,以及那幽谷丛林内迷人的世界。

    于是当第二日上午日上三竿时,忽陀来敲门。得到的是屋内千鹤无奈的声音:

    “今日琴奴身子不适,多住两日再出发。”

    忽陀秒懂,心中不由愈发郁闷,他当真想无涯了,想插翅飞回她身边,片刻不愿耽误。

    沈缙歇了半日才下得榻来,她不禁再一次怀疑人生:她们家千鹤这小身板,为什么体力这么好?

    然而千鹤从此以后几乎黏在了她身上,她又不禁笑了。幸福来得太快,还需要时间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