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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葡萄酒与肉夹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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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第一缕晨光斜照长安城墙,这里大街小巷早已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作为当时世界上人口最多规模最大经贸最发达的首都,长安的老百姓把“一日之计在于晨”的中国古训发挥得淋漓尽致,起得比太阳还早的人大有人在。

    不过,现在长安城里最勤快的人并不是土生士长的汉人,而是来这里做生意金发碧眼的各色西域人。

    当时通称为“胡人”。

    作为世界之都,丝绸之路的源头,能来长安看看甚至定居,这在当时的西域居民而言是一件非常高大上的事情。

    而想要拿到这里的“绿卡”,来往两地经商无疑是最好的方式。

    自从博望候张骞开辟丝绸之路以来,长安城的各式贸易日渐繁华,不仅西域的商人来了,还有安息人伊朗人,大食人阿拉伯人,甚至遥远的大秦罗马人等等,都带着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的赞美来到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都城。

    他们把汉朝的丝绸、茶叶、瓷器、纸张和药材等带到了全世界,又从他们的异域家乡给大汉的老百姓带来了玻璃、珠宝、胡椒、葡萄、石榴、胡瓜黄瓜、胡萝卜等各种辣人眼睛的好东西。

    总之是你来我往,皆大欢喜。

    在各国商人当中,他们不少人都舍不得离开长安,选择定居和当地人通婚,由此不仅爱上了长安的姑娘,还爱上长安的美食,其中最喜欢吃的就是肉夹馍。

    这种用白吉馍和腊汁肉完美揉和的面饼,里面有三十多种调料,在用慢火熬制之后,入口既有馍的醇厚又有肉的鲜香,回味悠长,是长安第一美食。

    后来这些西域人别出心裁,在馍夹肉放入他们带来的特产,发明了葡萄夹馍、胡瓜夹馍、胡萝卜夹馍的等等。

    让舌尖上的长安又多了一道亮丽的风景,中外饕餮客可是过足了嘴瘾。

    作为长安美食街最大的一家胡人肉夹馍面馆,女掌柜夏曼古丽在一位特殊客人来了之后,表情包就立刻亮了。

    她提着百褶裙快步上楼,闪到卧室,在铜镜前搔首弄姿一番之后,将两朵久违的珠花悄悄插在发髻上。

    这鬼鬼祟祟的小动作,立刻惹得在一旁打扫房间的汉族小丫头噗嗤一笑,“老板娘,是不是有相好的来面馆吃馍了?我咋没听见喜鹊叫呢?”

    “滚滚滚,小蹄子,再说扣你工钱!夏曼古丽头也不回,提着裙子蹭蹭下楼,风风火火直奔面馆角落一个年轻人。

    这年轻人是个汉人,看上去挺穷,一身浅蓝色粗布衣衫,肩上还打着两个补丁,而且细心看去,他束发的带子好像就是用他一截袖子边剪成的,因为左边袖口似乎比右边短了一圈。

    让人意外的是,这个年轻人寒酸的衣着下却有一张器宇轩昂的脸,眉如利剑直飞两鬓,眼睛看起来懒懒散散,却透着一股凌厉的劲气。

    在女人眼里,他应该是那种第一眼平庸第二眼惊奇的男人。

    不过此刻,他有些发懵。

    手里正捧着一个白馍默默发呆。

    老板娘快步走过去,在那人桌前舞起一朵漂亮的裙花之后才甜笑着坐下。

    “燕幕城!你这一年死哪去了?怎么混得连一身好衣服都没有?”

    她故意凶巴巴地问,眼睛里荡漾的水波却透露出她内心的伤感。

    “秘密。”燕幕城笑了笑。

    “滚,什么秘密?还不是干你们臭男人自命的侠义破事,我说你也老大不小,也该攒钱娶个媳妇,我这正缺一个小跑堂,每天好酒好肉,过年还有新衣服穿。”

    燕幕城眉毛一扬,嘿嘿笑了起来,“我这人脾气古怪,就喜欢浪迹天涯自由自在,老板娘的心意,在下感激涕零。”

    夏曼古丽咬牙切齿,站起来又气鼓鼓坐下。眼瞅着燕幕城把馍咬了一小口后,就捧着手里做梦游状,不禁气汹汹问:

    “怎么,老娘新发明的葡萄夹馍你不喜欢吃?没想到你破衣服里居然裹着一张千金小姐的嘴。”

    “这噗通倒是很甜,可是你在摸里面好像还放了一种辣舌头的东西。”燕幕城苦笑着说,还故意伸出发红的舌尖。

    “哈哈,什么噗通,是葡萄啊笨蛋,那辣舌头的是西域带来胡椒,你一年没回长安,看来已经落伍了!”

    夏曼古丽笑得花枝乱颤。

    她那一截露出肚挤眼的妙曼腰肢,惹得周围的男性牲口都像青蛙一样鼓圆了眼睛,这里的胡人老板娘可是美食街里远近闻名的一枝花,很多人就是冲她的艳名而来,据说她不仅人美,舞姿更是勾魂。

    可惜这一年来,她突然很少跳了。

    之前,她对任何一个食客向来不假辞色,想揩她油水的地痞无赖个个被她一把圆月弯刀追得鬼哭狼嚎。总之在饕鬄客眼里,这个妖艳的老板娘就像一朵西域引进的红玫瑰,漂亮却带刺。

    可是,今天太阳竟然从西边升起。

    面对谁都看不上眼的一个穷小子,她居然又说又笑,让他们的眼珠子都掉了一地,各种羡慕嫉妒恨像箭一样射了过去。

    更可恶的是,作为当事人,那个蓝衣服的穷小子对自己拉的一屋子仇恨浑然不觉,依旧捧着个白馍发怔。

    燕幕城慢慢把馍放回盘子里,叹了口气,“老板娘,你还是给我换一个正经点的馍吧,要不我去别家。”

    “你敢!”夏曼古丽重重一拍桌子,她叉着腰,麻利地让小二上了两个原汁原味的肉夹馍,再亲自端来两杯葡萄酒。

    酒就装在透明的杯子里,红得刺眼。

    现场的食客们又泪流满面,这葡萄酒据说是本店的镇馆之宝,别说他们,就连长安的官二代前来,也没捞着喝上。

    没想到今天今天

    要不是看见那人凳子上横放着一把剑,他们可能就要抡起板凳上来拼命。

    有些人心脏已经受不了,馍啃了一半,就匆匆结账走人,并发狠说再也不来了,可自己也知道这是屁话。因为整个长安城能找得出第二个这么艳丽又泼辣的老板娘吗?

    这一切夏曼古丽都看在眼里,笑容更是灿烂,在她心里,全世界的男人都比不上眼前这个汉人男子一根手指头。

    她把酒轻推到桌前,脆声说:“这是我故乡楼兰特酿的葡萄酒,你尝一口。”

    燕幕城并没有立刻喝酒,而是好奇地把玩这透明的杯子,老板娘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这杯子是用玻璃做的,叫做玻璃杯,装葡萄酒喝最有滋味。”

    夏曼古丽轻笑着碰了对方的杯子一下,将嘴唇放在杯子边缘浅浅呷一口,一抹红晕在两颊若隐若现。

    燕幕城怕再出丑不敢多说话,看老板娘一副好享受的样子,他相信老板娘的品味,这葡萄酒一定是绝世佳酿。

    他举起玻璃杯中的葡萄酒,对着老板娘一敬,一仰脖就喝了下去!一看这潇洒的姿势,就知道这家伙平时没少喝酒。

    可是画风突变,他脸色变得古怪之极,一口气憋不住,“噗”一声将酒吐喷出来,苦逼着脸问:“这是酒还是醋啊?”

    看见比黄金还精贵的美酒竟然被这不识货的土包子吐了一地,在场见过世面的胡商们都是心碎了一地。

    恨不得冲过去将他爆扁一顿。

    “哈哈哈”

    夏曼古丽又忍不住大笑起来,“笨蛋,你真是个笨蛋,葡萄酒要用舌尖浅浅地喝,哪像你一样驴饮!”

    说完她自己这杯倒出一半给燕幕城,眼瞟着他笑道:“你再试一试?”

    她这看似漫不经心的举动,心里却紧张得邦邦直跳,因为在他们楼兰国家乡,一个男子肯喝自己嘴里喝过的酒,就表示接受自己的爱意。

    不管是对方知不知情,对她来说,已经是一个不小的胜利。

    在夏曼古丽屏息注目下,燕笨蛋缓缓举起杯,杯沿刚碰到嘴唇,又放了下来,老板娘顿时气急败坏地问,“又怎么了?”

    “我先气运丹田。”燕幕城一本正经。

    夏曼古丽捂住快跳出的心口,张牙舞爪暴吼一声:“你特么到底喝不喝?”

    “我喝”燕幕城笑比哭难看。

    他深呼吸,小心翼翼卷着舌尖,如蜻蜓点水般尝了尝醇红的杯中酒,果然感觉苦涩中带着一股韵味绵长的甘甜。

    “这酒有点意思,咦,你脸怎么这么红?”他笑着发现面前的老板娘脸上除了酒红外还有一种特别的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