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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纠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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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和荻儿,都是周人血脉。”

    “什么?”

    易牙显然愣了一下,随即用一种很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齐侯仿佛齐侯说的是一种顽笑冷笑了一声说:“事到如今你又不想招降,还编这些故事做什么?”

    齐侯淡淡的笑了一声,重复说:“你和荻儿,都是周人血脉。”

    他重复了一遍易牙盯着齐侯皱了皱眉,显然想说什么但是没有说出口,反而看了一眼公孙隰朋,公孙隰朋戒备的站在旁边将自己的佩剑“嗤!”的一声重新收回鞘中,也没有说话。

    齐侯继续说:“若隰朋的调查不错,你本是邢国人邢国地处边疆西戎和北狄经常在邢国边界活动略多,与晋、燕、秦、卫乃是中土之地的屏障,近些年来,戎荻从晋燕两国中夹缝生存,一直蔓延向内渗透,邢国已经开始不堪重负了,屡次遭到劫掠”

    他说着,看向易牙,说:“你身上,就流着邢国人的血。”

    易牙更是皱眉,说:“你要羞辱我?”

    齐侯淡淡的笑了一声,说:“身为一个被放弃的兵卒,孤需要再羞辱你么?这样不是自损孤的身份么?你需要的不是羞辱,而是可怜。”

    易牙似乎不为所动,也是淡淡一笑,说:“我不会信你。”

    齐侯也不怎么着急,背过身来,轻笑说:“你若真是王子,伏击兵败之后,可有族人联系你?”

    易牙看了一眼齐侯的背影,嗓子滚动了一下,没有说话。

    齐侯又说:“你若真是王子,在族中可有自己的姓名?据孤所知,你可只有一个名字,叫做雍巫。”

    易牙呼吸似乎开始急促了起来,吴纠站在齐侯身后,他没有背过身去,正好看到了易牙的表情,易牙脸上的肌肉似乎在跳动,或者是抽搐,他的嗓子快速的滚动着,呼吸变得急促而紊乱,眼睛也在快速的抖动着,这是在回忆的一种表现。

    齐侯笑了笑,又说:“你若真是王子”

    他的话刚说到这里,易牙突然厉喝一声说:“不要再说了!”

    他说着,又踏前一步,公孙隰朋眼睛一眯,长剑猛地再次出手,“嗤”一声,这回易牙反应也很快,他虽不会武功,但是常年工于理膳,动作也是颇为凌厉的,一把攥住公孙隰朋手上的利刃,手掌顿时被划破,五指的鲜血顺着血槽子快速往下淌。

    公孙隰朋吓了一跳,说:“你”

    他的话并没有说出口,易牙攥着他的佩剑,只是冷冷的说:“不必再说了。”

    他说着,甩开佩剑,走到一边,面对着灰败的墙坐下来,说:“兵败为寇,要杀要剐随便你们。”

    齐侯笑着回过身来,挑眉说:“恐怕早在没人联络你的时候,你已经发现被人当做了弃卒,毕竟你很聪明。”

    易牙的确聪明,善解人意,堪称长着一副玲珑心肝,不然他一个膳夫,如果只是会做饭切肉,上辈子齐侯怎么可能想要封他为国相,让他接替病重的管仲之位呢?

    易牙的聪明,如今还没有完全表现出来,毕竟他还在隐忍的做一个膳夫,但是齐侯完全知道,按照他的聪明才智,恐怕早就发现被族人抛弃了。

    如今齐侯点破了这层纱,易牙似乎想明白了什么,他从没有族人的名字,因为族人告诉他,他从小开始便要培养成一个细作,学习周人的习俗和说话方式,他日后要为族人做一番大事儿。

    易牙信以为真了,从小灌输了这样的理念,他们一边培养他做细作,一边叫他王子,给他灌蜜糖,让他忠心不二。

    可是如今失败了,易牙又被轻易的抛弃,仿佛就是抛弃了一件不起眼的东西,很多时候易牙都在想,或许族人会来救自己,毕竟自己是王子啊。

    可是没有人来,易牙足足等了一个月,也没有人来,这一个月之中,易牙体会到了很多感情,从刚开始的热血赴死,变成了心灰意冷。

    易牙并没有说话,坐在地上,眼睛直直的盯着墙面,齐侯见他那个表情,心中竟然是无比的畅快,几乎想要大笑出来,看着易牙那副心灰意冷的表情,这种畅快当真比杀了他还要畅快。

    齐侯一瞬间都“不忍心”杀了易牙了,真想多多奚落他几次,再看看他那心灰意冷的表情。

    虽然齐侯口头上说,奚落易牙有份,但是齐侯其实便是一个小心眼的人,若不是为了奚落易牙,怎么可能跑到这种肮脏的地方来专门探监呢。

    易牙不说话,齐侯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说:“雍巫作为周人,却为狄人卖命,派兵伏击孤和公子,罪不可恕,该当万死,念在雍巫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孤便赐雍巫车裂,以儆效尤!”

    吴纠听着齐侯的话,车裂已经是这个时代最惨的死法了,齐侯说的挺冠冕堂皇的,不过最后还是车裂,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他抬头看了一眼易牙。

    易牙只是面朝墙坐在地上,看不到表情,也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声音嘶哑的开口说:“何时行刑?”

    齐侯笑着说:“怎么?王子等不及了?”

    易牙的声音哆嗦了一下,说:“的确,等不及了。”

    齐侯拍了拍自己黑色的衣袍,说:“别急,如今腊祭将至,周人可不像狄人,一年四季都能屠杀抢掠,腊祭盛典,不可杀人,你尚可看到来年开春。”

    易牙听罢了,就没有说话,仍然面朝着墙坐着。

    齐侯冷笑了一声,回身说:“二哥,这地方阴冷的紧,随孤回宫去罢。”

    吴纠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转身准备走,就在这个时候易牙动了一下,身上的锁链发出“哗啦”一声脆响,他突然站了起来,说:“等一等。”

    齐侯笑着说:“怎么?想要求饶了?”

    易牙没有看齐侯,只是对吴纠说:“荻儿他”

    吴纠淡淡的说:“荻儿不过是个三岁的小娃娃,他一直在问我,他爹爹去哪里了,为什么不遵守诺言,给他做糖葫芦吃,我该怎么回答荻儿?”

    易牙的眼睛快速眨了两下,眼圈红了起来,却把眼泪全都吞了下去,嗓子快速滑动着,说:“帮我照顾好荻儿,荻儿很懂事,也很聪明,他他是个好苗子,不会成为你的拖累。”

    吴纠说:“荻儿是我的义子,我会照顾好他。”

    易牙又说:“我并非雍氏,事到如今,我连自己的名字也不明了了,但是我之前告诉你的事情,关于荻儿的身世,十有八九是真的荻儿的父亲并非我的好友,而是在战场上,一个将死的晋国士兵,我在清扫战场的时候看到了他,他哀求我,他让我救救他的儿子,荻儿的父亲是晋国人,他的母亲是齐国人,等荻儿长大了,你便告诉他,我不想让他与我一样,连自己真正的姓氏都不知道,他并非是雍氏之子,乃宾姓,胥无”

    宾胥无这个大名,身为五杰之一,在齐侯心里可是根深蒂固的。

    而此时的易牙并不知道自己的小荻儿长大之后会是如何了不起的人物,只是对吴纠继续说:“等荻儿长大了,你便告诉他,如今如今还是让他好好的做一个孩子罢。”

    吴纠叹了口气,说:“我明白了。”

    易牙点了点头,拱手说:“大恩不言谢。”

    他说着低下头来作礼,眼泪吧嗒一下流了下来,借着低头的动作快速将眼泪擦掉。

    就在这个时候,公孙隰朋压着嘴角,突然抱拳说:“君上”

    他的话还没说出口,齐侯已经皱眉说:“隰朋,你跟了孤二十年,如今却想违抗诏令,替这个该千刀万剐的人求情么?”

    公孙隰朋仍然抱拳,手指甲几乎陷入自己的肉里,坚定的说:“隰朋的确是想求情,但并非过分的请求,请君上听隰朋一言。”

    齐侯凉凉的说:“你说。”

    公孙隰朋说:“隰朋敢情君上,留雍巫一条全尸,车裂之刑残酷野蛮,君上方得天子口诏,以代天子身份会盟诸侯,如今车裂雍巫,恐怕留人口舌,遭人间隙,隰朋请君上留雍巫一条全尸,刑大辟。”

    大辟乃是当时最常见的五刑之一,就是砍头,并没有车裂那么残暴血腥。

    齐侯听了,算是满意公孙隰朋的话,没有被公孙隰朋违逆,说到这里,齐侯感觉公孙隰朋还是很明大势的,心里便没有了什么火气,说:“隰朋说的正是,那便依你所说。”

    他说着,顿了顿,又说:“雍巫乃齐国重犯,腊祭盛典结束之后,立即行刑,隰朋亲斩。”

    公孙隰朋一愣,有些吃惊的看向齐侯,吴纠也有些吃惊的看向齐侯,让公孙隰朋亲自行刑,这未免也

    公孙隰朋深吸了一口气,抱拳说:“隰朋领命!”

    齐侯说:“罢了,回宫。”

    他说着率先往外走,吴纠和公孙隰朋跟在后面,吴纠回头看了一眼易牙,易牙从低着头改为抬起头来,目光正盯着公孙隰朋的背影看,眼泪终于肆无忌惮的从眼眶里淌下来,潮湿阴冷又显得有些肮脏的牢房中,能隐约听见抽泣的声音。

    齐侯走出来,蹬上缁车,扶着吴纠上车,随即坐下来,命人启程回宫,闭上眼睛,这才淡淡的说:“二哥是否觉得,孤很绝情。”

    吴纠看了一眼齐侯,说:“纠不敢。”

    齐侯睁开眼睛,笑了一声,说:“那便是觉得了。”

    吴纠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似乎有些忍不住了,这才说:“君上为何让大司行亲斩雍巫,这未免”

    齐侯淡淡笑了一声,说:“孤也是为了隰朋好,隰朋虽然立誓,但他那死脑筋,二哥觉得他能放得下么?孤让他亲手了结,断了这个念想。”

    吴纠点了点头,他明白这个意思,但还是觉得太残酷了一些,尤其是对公孙隰朋来说,方才走出牢房的时候,吴纠回头看了一眼,易牙对公孙隰朋,并非没有感情,他那种眼神,让人看了会觉得心慌。

    如今易牙的大辟之刑已经确定,就差昭告天下张贴榜文了,不过因为腊祭的临近,国中不宜动大刑,所以易牙也算是暂时保存了一条性命,等到来年开春之后,再刑大辟。

    吴纠随着齐侯回了宫,甯戚陪着小荻儿正在顽,看到吴纠回来了,立刻特别粘人的跑过来,拽着吴纠衣裳不松手。

    吴纠将荻儿抱起来,搂在怀里亲了亲,说:“小荻儿怎么这么粘人呢?”

    小荻儿拽着吴纠的衣裳,将头靠在他脖颈上,奶声奶气的说:“荻儿怕义父也不要荻儿了,爹爹已经不要荻儿了。”

    吴纠一听,心里实在不好受,说:“乖孩子,义父有些累了,你和甯戚哥哥回房去顽会儿,好不好?”

    荻儿特别的乖,点了点头,从吴纠身上出溜下来,拽着甯戚的手说:“甯哥哥,义父累了,咱们回去顽。”

    甯戚被荻儿拉着,走出房间的时候还回头看了一眼吴纠,吴纠揉了揉太阳穴,对子清晏娥说:“你们去照顾两个小少爷罢,我这儿无需人,我歇一会儿。”

    子清和晏娥有些担心吴纠,不过还是走出去了,将吴纠的门关好。

    小荻儿和甯戚回了旁边的房舍中,甯戚只是一回头的功夫,就看到小荻儿“吧嗒吧嗒”的掉眼泪,当即给吓坏了,甯戚最怕人掉眼泪,尤其是小荻儿,哭起来就跟决堤似的,这回发洪水发的大了。

    甯戚赶紧手忙脚乱的说:“你哭什么呀,肚子饿了?还是渴了?”

    小荻儿蹲在地上,抱着膝盖说:“甯哥哥,爹爹是不是回不来了?你们都不与荻儿说。”

    甯戚赶紧将小荻儿抱起来,然后放在榻上,蹲下来给他擦擦小脸蛋上的眼泪,拍着荻儿后背说:“荻儿别哭了。”

    甯戚只是这么说着,但是无法否认荻儿的话,因为被荻儿说中了,别看他才三岁,但是小孩子的感官是很敏锐的。

    吴纠从回来便睡下了,或许是地牢的湿气当真太重,感觉不是很舒服,稍微有些感冒,睡了一晚上,第二日早起之后,才觉得好了一些。

    腊祭将至,腊祭是一年之中最盛大的祭祀活动,还要举行驱疫行傩的仪式,无论是民间还是贵族之中,都是最热闹的一场盛会。

    腊祭之前,身为国君的齐侯,还要带领大家去狩猎,猎取猎物,来上贡神明和祖先。

    在这个时代,狩猎分为四类,周礼中记载的君王田猎,分别是春搜、夏苗、秋狝、冬狩。春天搜索那些没有怀胎的野兽猎取,夏天杀死那些危害庄稼的野兽,冬天猎捕杀害家禽的野兽,而冬天则没有规定,所以猎取以备过冬。

    其实狩猎的行为,在战国之前,都是一种军事演习,每年的腊祭冬狩,毫无例外都是演习行动,由国君带领,一来可以祭祀先祖,二来也是为了增加团队合作,三来为了彰显国力,所以每一年的冬狩都格外的盛大。

    宫里来来往往的宫人,都在准备这次狩猎行动,很多贵族都会随同齐侯出发,一同到冬狩的猎场去围猎,因为盛典将近,所以宫里头变得热闹起来。

    吴纠一早上就被吵醒了,起身来吃早膳,小荻儿和甯戚过来问早好,结果吴纠就看到小荻儿那一双桃子一样的眼睛,哭的红肿不堪。

    吴纠问小荻儿怎么了,小荻儿只是说甯哥哥又欺负他了,不过他们已经和好了。

    甯戚背了个黑锅,不过荻儿那骗人的技巧真的太烂了,吴纠也是看出来的,恐怕小荻儿也知道易牙出事了。

    吴纠在房间里左思右想,最后还是有点坐不住,站起身来,准备去见一见齐侯。

    齐侯正在路寝宫中和曹刿等人商量冬狩的各种事宜,这个时候就听寺人说:“君上,公子纠求见。”

    齐侯听吴纠求见,心里隐约知道是什么事情,便挥手说:“就说孤现在正忙,让他等一等。”

    曹刿抬头看了一眼齐侯,不过没有说话,两个人又继续商讨了一下冬狩的事宜,因为这次冬狩正好是在代天子会盟这件事情决定之后,所以一定要办得格外盛大,让所有国家都看得到,立一次威信,不然就算齐国接下了代天子会盟这件事情,到时候按照齐国的侯爵位置,上面那么多公爵,也很有可能坐不上盟主的宝座,岂不是替别人做了嫁衣?

    两个人大约商量了半个时辰,很快将一些细节敲定了,曹刿这才说:“那刿先行退下了。”

    齐侯挥了挥手,说:“去罢。”

    曹刿作礼之后,退出了路寝宫的大门,他一走出去,就看到了站在外面的吴纠,吴纠站在大殿外面,半个时辰了还在等待着,并没有离开。

    曹刿出来,与吴纠作礼,说:“公子。”

    吴纠也回礼说:“将军。”

    曹刿看向吴纠,说:“公子何必趟这趟浑水,还是回去罢。”

    吴纠说:“并非是蹚浑水,也并非要提出无礼的要求,纠不过是想做一个人父当做的事情。”

    曹刿一愣,随即笑了一声,摇了摇头,便走了,因为吴纠戳到了大家的痛楚。

    人父当做的事情是什么,谁也不知道,曹刿幼年时便孤苦伶仃,他的惊世鬼才都是通过这些孤苦打磨出来的,曹刿没体会过这份感情,何止是曹刿,贵族们你争我夺,儿子都恨不得爹立刻去死,更没体会过这种感觉。

    曹刿走了之后,过了一会儿,寺人便走出来,笑着说:“君上请公子。”

    吴纠走进去,齐侯正负着手对着路寝宫的地图仔细的看,看到吴纠进来,展了一下黑色的袖袍,招手让吴纠过来,笑着说:“二哥你看,这便是冬狩的地形图,何其壮观,如何?”

    吴纠拱手说:“确是壮观。”

    齐侯笑着说:“以二哥看,能不能威震诸侯?”

    吴纠又拱手说:“以君上威严,自可威震诸侯。”

    齐侯再次笑了一声,抬起头来,理了理自己黑色的袍子,说:“二哥今日如此听话儿,尽是捡好听的说,孤当真不适应呢,二哥有话直说罢。”

    吴纠抿了抿嘴唇,说:“纠想恳请君上,让雍巫再见荻儿一面。”

    齐侯缓慢的在席上坐下来,伸手放在案上,轻轻的敲击着案子上的地图,淡淡的说:“雍巫狡诈,二哥最清楚这点,孤不是不想荻儿再见雍巫一面,而是不放心,二哥明白么?”

    吴纠说:“纠明白,纠愿意以项上人头担保,请君上让雍巫再见荻儿一面,若有差池,纠愿君前领死。”

    吴纠说的很淡然,齐侯额上青筋一蹦,淡淡的说:“孤并非不近人情的人,只是孤发现,很多近人情的事情是费力不讨好的,如今二哥或许听不明白,但日后会明白的荻儿乖巧,孤也十分疼爱,这件事儿,孤不忍心驳了二哥的心意,这便答应了,你去罢。”

    吴纠立刻拱手说:“谢君上。”

    齐侯摆手,吴纠再拜就出去了,他出去之后,赶紧让人备马,去牢房接雍巫出来,毕竟荻儿是不能去牢房那种地方的。

    有了齐侯的召命,没两天这个事情便办好了,雍巫被人从牢房中接出来,手脚都带着镣铐,很快进了宫,安置在一个房间中。

    吴纠领着小荻儿,很快也到了房间门口,房门外面有许多士兵把手,看起来非常森严,一只蛾子恐怕也飞不出去。

    吴纠走到门口,士兵就将锁着的大门打开,吴纠领着小荻儿走进去,一眼便看到了坐在案前的易牙。

    易牙双手的镣铐暂时摘掉了,他身前的桌案上,摆着许多菜肴,是易牙亲手做的,还有一碟子裹着晶亮蜂蜜的糖葫芦。

    荻儿看到易牙,高兴坏了,“哒哒哒”的跑过去,一下扑在易牙怀里,易牙今日清瘦了许多,被荻儿这么一扑,险些仰过去,连忙伸手接住,笑着说:“荻儿,让爹爹看看。”

    荻儿搂着易牙,说:“爹爹你不是好孩子,爹爹都瘦了,是不是没有好好次饭饭?”

    易牙笑了笑,低声说:“爹爹当然没有荻儿好,荻儿是好孩子,所以要乖乖听话,你要听义父的话,知道么?”

    吴纠站在一边,看着荻儿和易牙亲昵,将头撇开一些,易牙抱着荻儿,笑眯眯的说:“乖荻儿,我听说你想吃糖葫芦了,爹爹这些日子太忙了,一直没时间给你做,现在做好了,你尝尝看?”

    荻儿立刻抓起一个糖葫芦塞进嘴巴里,小嘴巴圆鼓鼓的,蹭的都是晶亮的蜂蜜,笑着说:“好甜哒!”

    易牙笑了笑,说:“荻儿,爹爹呢要去一个很遥远的地方,可能有段时间回不来了。”

    荻儿奇怪的说:“去哪里?要去多久?”

    易牙摸着荻儿软软的头发,说:“去多久爹爹想想,嗯等你长大了,懂事儿了,爹爹就回来了。”

    荻儿更奇怪了,说:“长大了?”

    易牙笑着说:“等你长的,像你甯戚哥哥那般聪明伶俐,像你无亏哥哥那般谦和有礼,像你昭哥哥那般持重沉稳,像你义父那般顶天立地,那便是长大了。”

    荻儿听着,似乎觉得很难,摇头说:“荻儿定然赶不上哥哥和义父哒。”

    易牙说:“你会的,你是爹爹见过最善良的人,日后你定能分辨黑白忠奸。”

    荻儿点了点头,易牙又说:“听你义父的话,好么?”

    荻儿又点了点头,易牙笑着说:“那爹爹便放心了。”

    他说着,捏起一个糖葫芦,递到荻儿嘴边,笑着说:“好吃么?这本是你义父的拿手小食,以后想吃,等义父闲下无事,再让义父做给荻儿吃,好么?”

    荻儿再次点了点头,易牙叹了口气,将最后一颗糖葫芦拿起来,慢慢抬起,抵在自己唇边,刚要张嘴吞下去,就听吴纠淡淡的说:“这次接你出来,纠用了项上人头与国君担保,相信你不会陷我于不义。”

    易牙的动作一顿,手有些打颤,吴纠又说:“隰朋将为你监斩,若你今日有事儿,大司行也难辞其咎。”

    易牙的手终于又颤抖了一下,将那颗糖葫芦掉在了地上。

    “咕咚”一声,荻儿眼巴巴的看着晶亮的糖葫芦,奶声奶气的说:“爹爹,掉了!”

    易牙说:“没事,别捡了,脏了,吃些别的罢。”

    易牙亲手做的饭,荻儿吃的很满足,很快吃的肚歪,然后趴在易牙怀里睡着了,吴纠将荻儿抱过来,易牙以头拜地,轻声说:“多谢公子。”

    吴纠说:“谢自然不必,我也是为了荻儿。”

    易牙说:“巫今日便无憾了,还是要多谢公子,公子放心,巫已经安心领死,并无他求了。”

    吴纠点了点头,说:“我带荻儿,先回去了。”

    易牙没有说话,只是叩头再拜,将头抵在地上,听到“吱呀”的开门声,很快吴纠的脚步渐行较远,随即是士兵的脚步声涌进来,将易牙拽起来,戴上镣铐,推搡着走出房间,往囚车去,准备带回牢房。

    易牙身上缠着镣铐,走过小路的时候,就看到一个身穿黑甲的男人站在枯树后面,似乎定定的看着这边,易牙转头看过去,虽然看不清那人是谁,但那一身巍峨的打扮,黑色的铠甲,随风招展的披风,整个人气度非常,自然是大司行公孙隰朋了。

    易牙看着那黑甲的身影,被士兵推搡着往前走去,连回了两次头,等第三次回头的时候,那黑甲的身影已经不见了,仿佛是幻觉一般,再也找不到了

    荻儿自从见过易牙之后,又恢复了正常,这让吴纠松了一口气,冬狩之日将近,其他人越发忙碌,吴纠则是越发的清闲起来,别人忙得四脚朝天,吴纠则是睡到正午才起床。

    因为身为贵族的吴纠,也必须同去冬狩,所以这些日子,吴纠还特意学了学骑马。

    在现代骑马是奢侈运动,而在古代,骑马是一般的交通工具,吴纠让子清教了教骑马,虽然骑得已经比较利索了,但是在马上搭弓射箭什么的,吴纠还是想也不敢想的,若是让他狩猎,也太危险了,恐怕不知怎么的,就会变成了行刺

    吴纠这些日子出宫就练习骑马,也不坐轺车和缁车了,他这日要去饭馆儿一趟,前些日子让管事儿将赚来的粮食换成齐刀,应该也差不多了,吴纠想把齐刀拿回来,以备不时之需。

    吴纠骑了匹比较乖顺的马,那匹马毛色十分光亮,看起来像白色的珍珠,没有一丝瑕疵,还是齐侯听说他最近喜欢骑马,特意让人牵来送给吴纠的,绝对是匹宝马,不过对于吴纠来说,反正他不敢驱马跑快,是不是日行千里还真没见识过,但是颜值绝对很高。

    吴纠让子清和晏娥陪着荻儿和甯戚,就一个人骑着马出宫了,毕竟只是去小饭馆儿,所以也没什么危险的事情,不需要人陪着。

    吴纠骑马出宫,很快就到了小饭馆附近,还没到中午吃饭的时间,不过小饭馆附近的人已经开始排起了长龙。

    吴纠怕骑马过去会引起骚乱,搞不好还会伤到旁人,便下了马,牵着马往前走。

    没走几步,就听到他那一直很乖顺的骏马打了一个响鼻,然后使劲尥蹶子,转头一看,就看到一个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伸手拽着马辔,想要将白色的骏马拽走。

    那匹马似乎有灵性,毕竟是齐侯万里挑一的良驹,才给送过来的,被人一拽,立刻就不干了,打着响鼻,使劲的踢腿。

    吴纠连忙将马辔拽回来,说:“你做什么?”

    那大汉笑了一声,说:“什么做什么?这是我家少爷的马,你这个偷马的贼,还问我做什么?”

    吴纠奇怪的看了一眼那男人,冷笑说:“你家少爷的马?”

    他说着,几个人向这边围过来,肯定是看大汉一个人解决不了吴纠,便全都围上来了,打头的一个人穿着非常华丽,因为齐侯之前喜欢穿紫色的鲁缟缘故,现在贵族豪绅,但凡有些钱的人,就喜欢效仿这种时尚,那打头的纨绔也穿着一身紫色的鲁缟。

    但是因为他皮肤有些黑黄,穿起紫色的衣裳,吴纠仿佛吃海鲜的时候,咬了一口沙子,沙子还在牙齿里磨来磨去,当真是太酸爽了。

    那人走过来,痞里痞气的说:“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那大汉说:“少爷,他不给咱们马。”

    那纨绔笑着对吴纠说:“这么跟你说罢,本少爷看上了你的马,今日你开个价,给你两个齐刀,把这匹马卖给我,也就完了,若不然”

    吴纠挑了挑眉,说:“方才说是你们的马,现在又开价要买马,这位少爷,你的脸被自己扇了嘴巴,不疼么?”

    那纨绔一听,气的脸都涨红了,说:“怎么着?你这小子,是不愿意卖了?少爷给你脸子,你偏生不要?”

    身后的一个打手笑着说:“少爷,您看啊,这哪是什么小子,细皮嫩肉的,小腰也才那么细,小人觉得,恐怕是个女扮男装的姑娘!”

    他这一说,其他打手也哈哈大笑起来,嚣张的说:“是啊少爷,今日少爷艳福不浅,不只有宝马,还有美人儿,不如一并带回家中享用?”

    那纨绔也笑起来,说:“方才我没注意,你这小美人儿,的确有几分颜色,来来我看看你是不是女扮男装。”

    那纨绔说着伸手过来,吴纠“啪!”一声打在他手上,那人疼的“哎呦”一声,厉声说:“给你脸子你不要,别怪我不客气了!?”

    他正说着,又伸手过来,吴纠刚想让马踢他,结果就听到“呼!!”一声,一个黑色的影子猛地飞过来,都没看清是怎么忽视,“咚!!”一声,那纨绔竟然被人当胸击中,整个人向后飞去,“哎呦!!”一声大吼,直接砸在那些打手身上。

    纨绔倒在地上起不来,肋骨肯定都给震断了,胸口疼的不行,在地上直打滚儿,嘴里大喊着:“呸!杂碎!疼死老子了打!给我打!”

    吴纠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就见一个穿着一身劲袍的年轻男子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他的年纪大约在十六七岁,当真十分年轻,不过这个年纪在古代,已经是可以上两轮沙场的年纪了,所以并不算是孩子。

    他身材高挑,并不壮实,腰间插着一根青铜锏,无韧起四棱,锏身生光,一看便知是一把难得一见的武器。

    年轻人是个练家子,他款款走过来,那几步走却有点贵族劲儿,随即弯腰将方才掷出去,打在纨绔胸口上的青铜锏捡起来,“啪!”一声配回腰间,笑了笑。

    那男子笑起来有几分阳光建气的感觉,偏生身材高挑有股风流韵味,长相也是个美人脸,笑起来很爽朗,拍了拍自己的手和衣裳,说:“谁找打?”

    那几个打手看的都是一愣,不过看着那男子,也不十分高壮,而且只有一个人,再加上吴纠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他们一寻思,似乎不害怕了,立刻冲起来,好几个人全都围上来。

    那男子并不害怕,猛地伸手一搭,将身后的双锏拔出,发出“卡!”一声,两手一合,随即双锏竟然接在了一起,变成了一把,手腕一转,猛地一下将冲上来的打手直接挑飞。

    那男子不由分说,直接将冲上来的几个打手打得屁滚尿流,随即笑了一声,说:“真痛快!”

    他说着,纨绔已经气怒到了极点,但是爬不起来,脸上无光,大吼着说:“一起上,给我打死他们!快上!”

    打手不敢不从,连忙从地上全都爬起来,大喊着冲上来,有一种敢死队的感觉,那男子也不惧怕,似乎还觉得打得挺过瘾的,又是“卡!”一声,将双锏快速拆开,又变成了两把青铜锏。

    “咚!”一声,年轻人真是毫不手软,一下将冲过来的打手直接踹飞,然后双锏一转,正好打在一个打手的腮帮子上,差点将他满口牙都打掉。

    两个打手瞬间倒在地上,其他的打手都知道年轻人厉害,不敢往前走,那年轻人脸上有几分得意的神色,笑着说:“知道怕了么?快赔礼!”

    他说着,怒喝了一声,所有的打手都趴在地上赔礼,连声说:“对不住,对不住,小人有眼无珠,有眼无珠!”

    那几个打手说着,一直磕头,年轻人终于还是年少,颇为得意,这个时候就见一个打手猛地抓了一把什么,使劲一丢,吴纠吓了一跳,忙喊一声:“当心!”

    不过年轻人根本没时间躲闪,“呼啦”一声,一股灰白色的粉末在空气中蔓延开来,年轻人站得近,顿时洒了满脸,双眼瞬间就通红了,刺痛的根本睁不开。

    那几个打手赶紧爬起来,提着剑就冲过来,往年轻人头上招呼,吴纠赶忙拍了一下马鞍,那匹白马当真通灵性,快速冲过去,横在打手面前,一蹶子就将一个打手踢出去。

    其他打手过来拽着马辔头,还要去拽吴纠,吴纠赶紧扶着年轻人后退,地上的纨绔也爬起来,刚要嚣张,突然“啊呀”一声,又趴在了地上。

    年轻人被吴纠扶着后退,就感觉自己手心里的青铜锏,猛地受力,被人“嘭!”的踢了一下,青铜锏瞬间飞出去,“咚!”一声巨响,正好砸在纨绔的胸口上,这回是伤上加伤,又不知道断了多少根肋骨,倒在地上起不来了。

    旁边的打手大喝一声冲过去,还要故技重施撒粉末,就看到一个高大的青年人大踏步走过来,他身量很高,肩膀很宽,一张没有任何表情的脸,长得是刚毅英俊,古铜色的皮肤,看起来让人有些惧怕。

    吴纠一看,竟然是石速。

    石速大踏步走过来,一把就抓住那打手的手,猛地一转,紧跟着向后一背,提膝“咚!”的一下,那打手根本没来得及把粉末撒出去,已然“啊啊啊啊”的一声犀利大喊,直接倒在了地上,疼的冷汗直流。

    石速的动作刚毅凌厉,仿佛一道迅雷,快不及掩耳,看的人眼花缭乱的,那股狠劲儿让打手们吓得都怕了,大喊了一声,赶紧架着纨绔逃命去了。

    石速也不追那些人,只是说:“二伯,可有受伤?”

    吴纠每次被这个大侄子叫的时候,都觉得心里直打颤,不过此时不是打颤的时候,赶紧说:“我没事,这位小兄弟受伤了。”

    吴纠不认识这个年轻人,所以只能称呼他为小兄弟。

    石速赶紧低下头来查看年轻人的眼睛,那灰白色的粉末是石灰,遇到水会变得灼热起来,年轻人的眼睛里进了石灰,眼球会自动分泌液体冲洗石灰,当然大量成分就是水分,年轻人的眼睛顿时就红了,灼烧的十分难受,看起来痛苦难当。

    那年轻人武艺出众,只是一看便知道太年轻了,而且是贵家子弟,根本没什么心眼儿,如今便中了招。

    石速一看,说:“不要用手揉,赶紧找些菜油来,先用菜油洗一洗。”

    吴纠一听,立刻也知道那是石灰了,连忙扶着年轻人说:“快走,饭馆里有菜油。”

    因为痛苦难当,那年轻人有些费劲,石速便把青铜双锏插在自己腰间,然后一把抱起那年轻人,仿佛根本不费吹灰之力,大步往前跑去,吴纠拽着马跟在后面,众人被快速从小门迎进了饭馆。

    管事儿的赶紧找来一大碗菜油,旁的地方肯定没有这东西,但是小饭馆儿里常备着,非常容易弄来。

    石速让年轻人坐好,然后用菜油给他冲洗眼睛,虽然石速看起来人高马大,而且不苟言笑,但是动作相当仔细小心,也很温柔,生怕把年轻人的眼睛弄坏了。

    那年轻人起初觉得很疼,但是后来菜油进了眼睛,隔开了水分,便不是那么疼了,又来了精神,石速还没给他冲洗干净,年轻人已经笑着说:“这位大哥,你身手好生厉害!大哥你竟还知道怎么解这毒,更厉害了!”

    吴纠发现,这年轻人,似乎还是个话痨

    年轻人对石速崇拜有嘉,虽然方才他眼睛疼,没有看的太清楚石速是怎么制服那些打手和纨绔的,但是似乎只用了两下,那动作快的犹如鬼魅一般,看的年轻人眼花缭乱的。

    年轻人不知自己种的是石灰,还以为是什么下作的毒,反正眼睛是苦不堪言,石速只是用了一碗菜油,眼睛便不疼了,年轻人当真崇拜极了,一口一个大哥的叫着。

    石速不喜欢怎么说话,听了只是说:“我早年的时候,在王宫中做苦工,用牡蛎燔烧过石灰,所以有些应对的经验。”

    年轻人一听,又崇拜的说:“大哥,你还去过洛师?你进过王宫?”

    吴纠一听,有些头疼,这年轻人脑回路有点清奇,石速说的明明是在王宫中做苦力,但是年轻人自动规划到了崇拜的行列,惊喜的问来问去,问石速王宫是什么样子,壮观不壮观等等。

    石速似乎被这年轻人缠的有些头疼,不过年轻人样貌生的精致讨人喜欢,一双桃花眼,直挺挺的高鼻梁,嘴唇有点薄,笑得时候明明很爽朗,却又抿起来些,好像有些赧然的错觉,性子倒是不坏,而且把旁人都当成好人,显然是初生的小牛犊。

    年轻人说:“大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石速帮他处理完眼睛,确保没有石灰了,这才用清水给他洗干净眼睛,又弄了些药撒上,一边替他处理这伤口,一边说:“石速。”

    年轻人笑着说:“那我便叫你石大哥了!我叫周甫。”

    吴纠听年轻人报出自己的名字,还真是头一次听到一个人的大名,没有感觉熟悉的,吴纠仔细想了想,周甫这个人,好像自己还真不认识,在史书上,也没什么名头,不过周甫看起来穿着很贵气,就他那两只青铜锏,也绝对不是一般之物,若不是贵族肯定打造不起。

    石速清理完周甫的眼睛,又把青铜锏归还周甫,周甫笑着说:“石大哥与甫有救命之恩,这只青铜锏便送给大哥做谢礼,如何?”

    石速低头看着周甫递过来的青铜锏,青铜锏本是两只一对,而且这青铜锏设计的非常巧妙,能拆开做短锏,也能并在一起,接上做使用,若是分开了便不能如此巧妙。

    石速本要推辞,毕竟他可不是特意来救周甫的,今日一早,齐侯听说吴纠一个人单独出了宫门,所以有些担心,不过齐侯今日正忙,无暇分身,就遣公子速过来看看吴纠。

    石速是领命出宫的,哪知道刚一过来,便看到有人在找茬,周甫出手打抱不平,石速自然也连带周甫一并救了。

    石速想要推辞,周甫特别慷慨的把青铜锏塞在他手中,笑着说:“快拿着,送给石大哥了。”

    石速还是有些犹豫,就不说这青铜锏本为两只一对的,拆开没了原本的威力,只是说这青铜锏,打造的工艺十分精巧,虽然无韧,但是寒光凛凛,上面刻画着各种野兽图案,绝对值不少钱,石速不敢受此大礼。

    吴纠看着周甫热情的将一只青铜锏送给石速,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之前突然开拓了一下自己的三观,认知到了召师傅和东郭师傅之间的事情,所以吴纠怎么看怎么觉得,很奇怪,毕竟那双锏可是一对儿,这么拆开来,好像定情信物啊

    吴纠赶紧撇开目光,心想是自己猥琐了,那周甫一脸天真烂漫的模样,根本不是这么想的。

    因为周甫也算是救了吴纠一次,还因此受了伤,吴纠特意请他留下来用午膳,当做答谢。

    周甫惊喜的说:“真是多谢伯伯!没想到这个馆子是伯伯开的,我正要到这边来尝尝鲜,今日倒是捡了大漏子,都不需要等号子了。”

    吴纠听得额角青筋乱蹦,周甫对着自己竟然喊“伯伯”!?

    其实周甫觉得自己还是很聪明的,因为之前石速管吴纠喊二伯,周甫又和石速称兄道弟,虽然看着吴纠年纪轻轻的样子,不过应该是辈分大,于是特别机智的管吴纠喊了伯伯。

    吴纠当真受不了又有一个大侄子管自己叫伯伯,赶忙说:“不用如此客气。”

    吴纠赶紧让人来上菜,上了好几个大煎饼,好几碗面,还有豆浆,立时就把周甫的嘴巴给堵住了。

    周甫从未吃过如此美味惊艳的膳食,吃的那叫一个狼吞虎咽,油光满面,一边吃一边说:“这这当真才是珍馐,美味异常,伯伯真是好手艺!”

    吴纠咳嗽了一声,没想到吃饭还堵不住他的嘴巴,石速是打算跟着吴纠再回宫去的,所以也留下来用了午膳,三个人坐在一起。

    吴纠岔开话题说:“我看你也是个贵气之子,怎么一个人在街上走?”

    周甫“嗨”了一声,说:“什么贵气,不过是家里多了几个子儿罢了,我爹一天到晚忙着他的国家大事儿,从不着家,一年到头,我总也见不到他,你说该当腊祭了,家家户户谁不团圆?偏偏我爹要陪君上冬狩,今天又不回来了,我一个人在家中也没什么意思,就天天自己出来走。”

    吴纠一听,这周甫果然是贵族之子,他父亲可以陪齐侯冬狩,说明还是个有头有脸的大夫,绝不是什么小官儿。

    周甫一聊起来,仿佛是打开了话匣子,根本关不住了,笑着说:“我爹也不管我,我自小自己习武艺,一来想要长大建功立业,二来也是想要打抱不平,不过今日险些出丑,还好石大哥来得及时。”

    吴纠心想,这周甫果然是有些中二体质的,不过幸好爽朗,而且不坏,着实天真烂漫了些。

    就听周甫继续打开他的话匣子,又谈到他的喜好,笑眯眯的说:“我有三样喜好,第一样是美食,今日吃了伯伯的珍馐,仿佛以往吃的都不是膳食一般,当真是惭愧。”

    又叫伯伯

    吴纠干笑了一声。

    周甫又说:“第二样喜好便是兵刃武器,我家中有许多神兵宝器,若是石大哥有兴趣,大可到我家中做客!”

    石速只是点了点头,都没有多说话,周甫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又继续说话,他的表情神采奕奕,那精致的脸孔神采都要飞扬起来了,笑着说:“第三点我便是喜欢颜色美艳的姑娘。”

    吴纠:“”真的彻底无语了,虽然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但是这周甫也说的太直接了,而且周甫长得就够漂亮了,还偏偏喜欢美艳的姑娘,让姑娘看着他的脸情何以堪。

    吴纠尴尬的笑了笑,石速则是面无表情,仿佛听到了很一般的话题一样,继续低头吃着自己的面。

    别看周甫又瘦又高,但是胃口颇大,一连吃了四大碗面,也是因为饭馆的面比吴纠做的量要小一些,不然怎么卖钱呢,所以周甫那大胃口,其实和齐侯不相上下。

    吴纠在心里默默的对比了一下,周甫这身材,没有齐侯高,没有齐侯壮,但是胃口竟然和齐侯一般,果然是年轻人正在长身体的缘故,不然也是个甲亢。

    三个人一边聊天,一边吃东西,很快便吃饱了,吴纠因为担心周甫的眼睛,不放心他一个人回家,便让石速送送他。

    石速答应了,说:“速快速快回,回来与二伯一同回去。”

    吴纠点了点头,那周甫还颇有礼貌,和吴纠告别,说:“伯伯,那甫便走了。”

    吴纠从没这么大的辈分儿过,心中真是又酸又爽,又是辛酸,让石速赶紧送周甫走了。

    送走周甫之后,吴纠便起身进了内堂,管事儿赶紧把一个大盒子拿过来,呈给吴纠,吴纠几乎抱不起那个大盒子,沉得要死。

    打开一看,里面满满的都是齐刀,怪不得死沉死沉的。

    管事儿笑着说:“前些日子,小人将分给伙计们的粮食分配了一下,但是伙计们不敢要这么多,都说平日里受公子照顾,有吃有喝,还能赚粮食,实在过意不去,所以只分了粮食的一分,其余的两分,小人便自作主张,一同换成了齐刀,与公子放这里了。”

    吴纠一看,果然是多的,怪不得如此多,吴纠从里面拿出了一小把齐刀,放在案上,笑着说:“管事尽心尽力,这是送与管事的。”

    那管事儿吓了一跳,赶紧跪下来,说:“公子这”

    吴纠笑了笑,说:“在这饭馆儿里,我可不是公子,只是个老板,管事儿不必跪我,你尽心做事,这是应得的,理所应当,受之无愧,拿去罢。”

    那管事儿当真是感激涕零,他本就是个圆滑的人,只是有利可图,所以才做了个管事儿,但是如今一看,一方面也是被这一把齐刀吸引了,另外一方面也是被吴纠的气度给吸引了,当真佩服的五体投地,连连磕了两个头,说:“小人定当尽心尽力!”

    吴纠说:“行了,你先忙,我不打扰你了。”

    吴纠说着,将盒子费力的抱起来,抱在怀里真有些踉跄,赶紧想出去把盒子放在马背上,也不知道这些齐刀到底有多重,总觉得是扛了好几袋子大米一样!

    吴纠踉跄的从小门走出来,结果没注意,脚下一绊想,险些就摔倒了,猛地往前一蹿。

    拴在门口的白马打了个响鼻,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猛地大踏步走过来,一把将吴纠捞在怀中,另外一手赶紧捞住吴纠掉下来的大盒子。

    “嗬!”

    那人捞住吴纠的大盒子,似乎有些惊讶,竟然这般的压手,轻轻抽了一口气,吴纠抬头一看,竟然是齐侯。

    齐侯一看便是便装,他穿着一身紫色的行头,说来也当真奇怪,齐侯并非是那种肤白纤细的类型,他是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虽然健康高大,穿着紫色,按理来说应当并不好看才是。

    就像那纨绔,可能嚼着一嘴的沙子味儿,忒也磕碜。

    然而偏偏齐侯这么一穿,当真是要身材,身材高大性感,要相貌,相貌英俊迷人,要气度,气度沉稳持重,还有一股成熟男子的魅力。

    齐侯笑眯眯的搂着吴纠,伸手颠了颠那沉甸甸的盒子,听到里面“哗啦哗啦”的声音,说:“二哥这搬得是何物?如此沉重。”

    吴纠赶紧将盒子接在怀中,齐侯打趣说:“还这般宝贝?”

    吴纠心想,保命的钱,自然宝贝了,嘴上却说:“君上公事繁忙,怎么出宫来了?”

    齐侯笑了笑,说:“冬狩和腊祭的事情已经敲定,孤也是出来透口气,不然已然憋闷死了。”

    他说着,轻轻顺了顺那白马的鬃毛,白马似乎特别亲昵齐侯,撒娇一样冲着齐侯摇头,把自己的鬃毛往齐侯手中蹭。

    齐侯笑眯眯的,用温柔的嗓音说:“纠儿有没有乖乖的,淘气了么?”

    吴纠一听,头皮一麻,眼皮一跳,鸡皮疙瘩爬了一身,说:“什么?”

    齐侯回过头来看他,一脸惊讶的说:“原来二哥不知这匹马唤做什么?”

    吴纠更是眼皮狂跳,心里隐约觉得齐侯肯定在戏耍自己,就听齐侯笑着说:“这白马名唤纠墨。”

    纠和墨是两样东西,在古代,纠的本意是两股撵在一起的绳子,而墨同纆,是三股撵在一起的绳子,所谓“祸福相与为表里,如纠纆索相附会”,便是这种意思。

    虽然吴纠知道纠墨是什么意思,但是好端端的一匹白马,齐侯给它起名叫纠墨,还亲昵的唤作是纠儿,这不是诚心找茬么?

    那匹白马听到齐侯叫它的名字,又亲昵的拱了拱齐侯的手心,打了个响鼻,似乎能听懂齐侯的话似的。

    齐侯笑眯眯的顺着白马的鬃毛,对吴纠说:“二哥与纠儿相处的怎么样?”

    吴纠眼皮又是一跳,说:“君上开顽笑了。”

    齐侯幽幽一笑,笑的那叫一个“回眸一笑百媚生”,虽然齐侯是身材高大的类型,偏偏长相俊美,笑着说:“那便是相处很好了,孤就放心了。”

    吴纠眼皮狂跳,赶紧伸手按了按自己的眼皮,感觉齐侯就是没事儿闲的涮自己顽儿呢。

    齐侯牵着马缰绳,说:“走罢,与孤一同回宫去。”

    吴纠说:“纠在等公子速一同回去,方才已然说好了的。”

    齐侯摆摆手,说:“不必等了,方才孤在来的路上,遇到了速儿,叫他先回去了。”

    吴纠听齐侯叫的还挺顺口,真把石速当儿子似的,这年龄差莫名也太小了些,不过齐侯当爹的派头儿是十足的。

    吴纠这么想着,突然就见齐侯竟然一个翻身,就跃上了马背,然后端坐好,伸手牵住马缰绳,笑着说:“来。”

    吴纠一看,有些傻眼,左右又看了一眼,说:“君上没有骑马来么?”

    齐侯很自然的说:“没有,方才是坐轺车来的。”

    吴纠诧异的说:“那轺车”

    齐侯更自然的说:“已经让骑奴驾车先回去了。”

    怪不得就齐侯一个人,身边连个寺人都没有,也没有马匹,也没有轺车,齐侯肯定是不能走回去的,但是让吴纠和齐侯两个人大庭广众之下,同骑一匹马穿行闹市,吴纠当真有些做不到,看起来也太奇怪了些。

    齐侯却很顺当的伸出手来,又说:“二哥,愣着什么?来,上马。”

    吴纠干笑了一声,说:“君上,纠走回去便是,不敢与君上同骑。”

    齐侯笑了笑,说:“孤与二哥共患难何止一次,若孤没记错,上次在郑国边境,二哥还踹了孤一脚呢,怎么如今却突然生疏了?”

    齐侯的笑容温柔又低沉,听起来有一种暖男的错觉,自然是错觉,因为吴纠听他小心眼儿的竟然把上次被踹了一脚的事情又抬出来了,当即只能硬着头皮说:“谢君上,那纠就斗胆了。”

    齐侯幽幽一笑,抓住吴纠的手,手臂用力,能看到那紫色的袍子下,手臂上的肌肉猛地一张弛,立刻就将吴纠拽上了马背,让吴纠坐在自己身前,笑着说:“二哥斗胆又不是第一次了。”

    吴纠当即有些无力吐槽的感觉,只能硬着头皮当没听见,两个人坐一匹马,虽然吴纠身才并不高大魁梧,但是齐侯比普通男人的身材要高大,坐在一起还真是不轻松,尤其这马鞍是单人的马鞍,吴纠想往前坐,但是前后是翘起一些的,就算往前搓了搓,最后还是会滑回来,两个人紧紧贴在一起,闹得吴纠浑身麻嗖嗖的,觉得异常不舒服。

    齐侯的手穿过吴纠腰侧,伸手牵着马缰,让马匹慢慢往前走,两个人一起穿越闹事,往齐宫而去。

    齐侯突然轻笑了一声,侧头在吴纠耳边低声说:“二哥,你再晃,孤可不客气了?”

    吴纠没听明白什么意思,不过也不敢晃了,他只是觉得不舒服,想要往前搓搓而已,哪知道齐侯看到了他的小动作。

    其实齐侯并不是看到他的小动作,而是感觉到的,吴纠蹭来蹭去的,马鞍就那么大的地盘儿,两个人撞在一起,难免有摩擦,再加上吴纠动来动去,感觉自然很明显。

    白马走的很慢,慢悠悠的闲庭信步,一会儿的路程,竟然变成了小半个时辰,吴纠一头都是冷汗,这才到了王宫门口,齐侯翻身下来,将马缰递给吴纠,说:“二哥好好歇息,过两天便是冬狩,二哥也要同行的。”

    吴纠点了点头,说:“谢君上关心。”

    齐侯笑眯眯的说:“孤还想领教领教,二哥的骑射之技呢。”

    吴纠一听,顿时感觉压力很大,骑马算是勉勉强强通过,但是并不能快速奔跑,怕被颠下来,不知是不是这匹叫做纠墨的白马和吴纠一个名字,都叫纠,所以特别乖,骑着很顺当,换做其他马匹估计骑起来还是比较艰辛。

    但是这射箭,吴纠是万万不能的,临时抱佛脚也没有用,吴纠只能干笑了一声,说:“纠恭送君上。”

    齐国的冬狩是一年四季中,最为隆重的一次狩猎活动,虎贲军同行,百官随行,再加上彰显国威的军事演习,自然壮观又隆重。

    冬狩出发这日,吴纠早早便起来了,子清和晏娥伺候着吴纠穿好衣裳,今日的衣裳与众不同,并非是那种宽袍宽袖的衣裳,反而束着袖口和裤口,一身简洁的白色,腰上再束一条宽大玉带,将头发全都隆起别在玉冠之中,最后加上一件毛绒的白色披风。

    吴纠这平日里斯斯文文的人,一下看起来英挺了不少,出门前还跨上了一把轻便的竹弓,背上背着箭筒子,腰上别着一把青铜宝剑,整个人看起来仿佛是个年轻俊逸的游侠似的。

    晏娥给吴纠穿戴好了,直夸今日公子看起来不同了,吴纠自己也看了看,虽然看的不太真切,但是感觉还挺有欺骗性的。

    穿戴整齐之后,便出了门,冬狩的车马队伍早就准备好了,因为是去狩猎的,所以这次的车都是物资的缁车,并非是乘坐的缁车,所有随行人员多是骑马随行,还有步兵随行,并没有乘坐缁车随行的。

    吴纠翻身骑上自己的白马,经过几天磨合,吴纠和这纠墨之间似乎也有点默契了,再加上纠墨本身就是匹宝马,十分有灵性,从不乱发脾气,温顺的厉害,吴纠也是好吃好喝的喂他,反正骑了多日也没有出岔子。

    吴纠拍了拍纠墨的鬃毛,这个时候就看到一匹枣色的高头大马从旁边插过来,正好插在吴纠身边,吴纠转头一看,是齐侯。

    今日齐侯穿了一身轻便的黑甲,肩上披着猩红色的绒披风,这装束吴纠以前见过,便是在时水之畔,第一次见到齐侯,献上豆羹的那一次。

    齐侯头束黑玉冠,猩红披风在寒风之中发出咧咧之声,整个人看起来硬朗又英俊,带着一种刚毅的色彩,仿佛要融入这寒冬之中,看的吴纠莫名有几分热血沸腾的感觉。

    这一对比,吴纠这点儿英挺好像又给比下去了

    吴纠暗搓搓的打量了一下齐侯的装束,心想着失策,若是早知道,也该让人做一件轻便点儿的铠甲穿上,那看起来就更加硬朗了。

    齐侯也笑眯眯的打量了一下吴纠的装束,一身劲袍加身,衬托着吴纠的身段儿更是风流,看的齐侯眼眸有些深沉,笑着说:“二哥这身打扮,当真养眼的紧。”

    吴纠只好拱手说:“君上谬赞了。”

    齐侯又看了几眼,这才把目光收回来,很快将军曹刿和大司马王子成父并肩驱马而来,向齐侯请示是否可以出发。

    这次冬狩,齐侯有意栽培曹刿,所以让身为大司马的王子成父带一带曹刿,两个人一起做好这次冬狩的准备事宜。

    说起王子成父,其实他并非是复姓,也并非叫做成父,王子成父的真名在历史上是失去考证的,没有任何记载。

    因为王子成父乃是当今天子的二叔,胡齐的王父排行老大,王子成父排行老二,也是周氏血脉,所以叫做王子。

    而成父其实是“城父”,他本是周国洛师的城父,相当于今日的首都市长警备区司令员,但是后来因为“子克之乱”,王子之间争王篡位之事,王子成父便离开了洛师,入了齐国,后来被齐侯看重,封为大司马,掌管齐国兵权。

    王子成父大约四十岁的年纪,续着长长的胡须,有一种严肃锐利的感觉,王子成父为人睿智威严,而且擅于兵法,史记中曾把王子成父与姜太公、孙武和吴起相比,可见他在兵法战役上的杰出之处。

    齐侯点了点头,说:“出发罢。”

    曹刿便勒转马头,朗声说:“君上之命,启程!”

    他的话音一落,虎贲军一声一声将命令传下去,很快前面的先导部队便接到命令,立刻开拔。

    后面的部队也层层跟上,看起来非常壮观,一片黑甲虎贲军,缓缓开始移动了起来。

    吴纠赶紧催动马匹前进,与齐侯落后半匹马的距离,并不抢上前去。

    吴纠驱马走着,后面是一干公子们,公子无亏公子元和公子昭三个人这次都是需要随行,虽然公子昭最小,不过也穿着一身黑甲,看起来有点迷你,但是竟然有一股大将之风,威风凛凛的感觉。

    公子昭后面还跟着齐侯新收的义子石速,对于公子速的到来,公子无亏是以礼相待,公子昭有些怕生,而公子元则表现的非常不屑,毕竟石速不知是哪里来的野种,根本不是他齐国的贵族血脉,只是一个杂碎罢了,竟然能得齐侯垂青,收为义子。

    公子元不给石速好脸子看,石速倒是不在乎这个,因为他本就是个面瘫脸,而且是个我行我素的人,根本不看他人脸色,若是石速会看他人脸色,也不会被王子颓打得几乎落了残废。

    公子元想要给石速一点儿脸子看看,但是多次挑衅都未果,眼看石速骑着一匹黑马,也不是什么宝马的模样,便故意放慢了一些马速,来到石速身边,一咬牙发狠,想要从后面直接将石速给踹下马去。

    石速腰上别着那日周甫送给他的青铜锏,因为这青铜锏是少有的惊艳兵器,石速也是喜欢武器的人,自然就佩戴在身上。

    那公子元一脚踹过来的时候,石速仿佛长了后眼一般,猛地抬起手掌,向腰上一拍,那青铜锏“嗡!”的一声直接向后一顶,正好砸在公子元的腿上。

    公子元“啊呀!”大叫了一声,没有踢到人,反而一下被砸在腿上的麻筋儿,整个人一歪,“咕咚!”一声竟然掉下马去。

    吴纠是围观了公子元暗搓搓偷袭的全程,看的有些憋笑,就在这个时候,突听“踏踏踏”的马蹄声从后背响起来,一匹皂色的高头大马快速的冲过来,险些踩踏了掉在地上的公子元。

    那马上的人好像没看见公子元,正一脸专注兴奋的说:“哎!石大哥!石大哥是我啊!哎,伯伯也在!”

    吴纠仔细一看,好家伙,竟然是周甫,周甫光兴奋的喊着“石大哥”和“伯伯”,根本没注意有人倒在地上,若不是皂色的马匹比较有灵性,早就把公子元给踩烂了。

    公子元吓得“啊”大喊一声,还抱住了自己的头,哪里还有一点儿公子风范,缩在地上一脸惧怕的样子。

    众人听到惨叫声,赶紧回头,齐侯也缓辔下来,调转马头,说:“二哥,怎么了?”

    齐侯还以为是吴纠出了什么事情,结果过来一看,是公子元倒在地上,周甫赶忙勒住自己的马,说:“对不住对不住!我不知你躺在地上。”

    周甫道歉很诚恳的样子,但是他说出来的话,对于公子元来说,好似羞辱一般,毕竟谁没事儿会躺在地上。

    公子元从地上爬起来,被这么多人围观,当即怒不可遏的指着周甫的鼻子,说:“你纵马踩人,还假惺惺作态!我看你跟他就是一伙儿的,想要把我踩死!”

    公子元的声音很大,毕竟找到了一个不认识的软柿子,捏着周甫就不放手了,齐侯冷冷的看着这一幕,随即喝道:“够了,还嫌不够丢脸么?”

    公子元本以为抓到了软柿子,哪知道这柿子比栗子还要扎手,被齐侯低声一喝,吓了一跳。

    这个时候王子成父连忙驱马而来,抱拳说:“君上息怒,是小儿冲撞了公子,甫儿,还不快给公子赔礼?”

    周甫有些不情不愿,毕竟他之前真的已经赔礼了,而且很认真的赔礼,是那个公子没头没脑又骂他,还说是惺惺作态。

    吴纠一听,简直诧异到了极点,原来周甫他并非姓周,怪不得听着周甫的名字不认识呢。

    周甫他并非姓周,周是氏不是姓,周甫的姓乃是王室贵族的姬姓,因为同是贵族,所以周甫才会自称周,名甫,而不提自己的姬姓。周甫是王子成父的独子,也是第二代赫赫有名的王子成父,在他父亲去世之后,周甫便继承了成父这个官位。

    吴纠没想到周甫是王子成父的儿子,也是虎将之子,怪不得年纪轻轻一身功夫就如此了得了。

    公子元也不知道这人是王子成父的儿子,还以为捏到了软柿子,哪知道捏到了一个掌管齐国兵权的硬官儿的儿子,那可是万万惹不起的人。

    公子元一听,当即不敢让周甫道歉了,似乎换脸一样,说:“误会,是误会,大司马言重了。”

    周甫没什么城府心机,当真觉得很奇怪,但是公子元不叫他道歉,周甫便又一脸兴奋的对石速说:“石大哥,原来你也去狩猎,那感情真好,咱们今儿晚上能睡一个帐子吗?我有好多话想和石大哥说呢。”

    周甫说着,看向旁边的吴纠,连忙又叫了一声“伯伯”,叫的吴纠脸色都变了,这才看到了一身黑甲的齐侯,赶忙收敛了脸色,恭恭敬敬的拱手说:“周甫拜见君上。”

    齐侯哈哈一笑,也不知道是周甫这性格有意思,还是因为周甫叫了吴纠一声“伯伯”,只是说:“你这小子,当真有趣的紧。”

    一行人因为公子元的事儿耽搁了一下,很快又出发了,冬狩是有固定地方的,在离临淄城不远的一座小邑的近郊山中,那地方依山傍水,虽然是冬日,风景也不错,还有大片的丛林,除了作为冬狩的场地之外,山头上还有一圈温泉,历来的齐国国母都喜欢到这里来泡热汤。

    齐侯见吴纠总是落后自己半匹马的距离,也就缓住马辔,让自己的马匹放慢脚步,很快便与吴纠并排而行,笑着侧头说:“山上有温汤,今日夜里便能到猎场,一路上劳顿,不如二哥与孤晚上去泡一泡温汤?”

    吴纠一听,当真是有些吸引力的,因为现在依然是寒冷的冬季,他们要骑马颠簸一天,肯定冻得是手脚冰凉,晚上若是能泡个温泉,饮杯热酒,再弄两个温泉蛋配着吃吃,当真也是一件美事儿。

    吴纠这么一想,便笑了起来,还觉得挺美好的,说:“纠乐意之至。”

    齐侯也是一笑,不过那笑容有点高很莫测,吴纠总觉得有一种让他后背发麻的错觉。

    齐侯沙哑的声音“呵呵”低笑了一声,说:“那便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