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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自愿跳下锅的鬼意儿女子

作者:天晴打把伞0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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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城,当孙秋红从第十人民医院走出来的时候,说不清现在心里是啥滋味。到现在已经是第四天了,从第一到第十她把省城的人民医院跑了个遍,也没问到有个叫任松的洛中病人。

    女孩儿有些沮丧的拍了拍额头,回头看着那“人民医院”的大招牌,自言自语道:“难道刘阿姨弄错了,任松哥还在洛中的医院?”

    “我看呀,根本不在医院!”拿在手上的茶壶里,传来了任松的声音:“明明我已经死了,灵魂都在你手上,又怎么会转院?说不定是刘阿姨她们在骗你!……”

    “骗我?可是……邻居们都这么说啊!总不会是大家合起伙来骗人吧?还有你舅舅他们!”小丫头低头盯着那铜壶问道。

    “呃!这倒是个问题!”铜壶中的任松听她提醒,一时之间也有些发懵。

    从火葬场出来的时候,他心中&无&错&小说{www}.{}.{com}总有些不祥的预感,很有可能自己的尸身已经被火化了。虽然老妈这人思想比较老旧,但两个舅舅可是从来不信这套的。任松甚至可以想象的到,老妈因为自己死亡而伤心过度,然后两个舅舅暗自做主连夜将自己火化,免得母亲再出什么意外,所以,去道州城隍司的路上,自己才会没收到一张冥币。

    以舅舅他们那帮国家干部的习惯,绝不会给自己烧纸钱什么的呢,只怕连鞭炮都不会放一挂。虽然那女鬼也曾说白大褂弄错了,人没死什么的……可在他看来,要么就是那女鬼看错了,要么就是小丫头记错了柜子。因为任松在城隍庙听胡李二鬼闲聊时曾说过,凡人的魂魄一离开身体,就会立即死去,之后还会变冷变僵,七天之后就开始腐化,除非尚有魂魄在体内并未离开,否则绝无生命迹象。

    而自己三魂六魄俱被两个鬼差勾走,肯定不会再有什么生命迹象,医院怎么可能会误诊?所以他当时就有些绝望了,压根没听见后面陈判官和孙秋红的对话。

    一直到小丫头和刘阿姨从火葬场出来,听到那位刘主任诡异的说法,这怂货心中又升起了一丝希望,虽然他不太相信自己还没死,但谁知道两个鬼差的说法靠不靠的住,也许现在医学手段进步了,可以发现自己没死的征兆呢?尤其两个舅舅的说词,更让他信心大增,别的邻居弄错了,他两不会弄错吧?

    于是,带着满心的希望,和小丫头一起来到了省城,结果……很明显,希望越高,失望越大……

    “也许……第二人民医院的人太多,所以任阿姨带你转院了!”女孩儿的声音又在外面响起:“你的魂魄都没了,病肯定很重,普通的医院自然没办法,估计是转到大医院去了,好吧,我们现在开始,把省城所有的大医院统统跑一遍,肯定能找到你。”女孩儿说的十分笃定。不知是在安慰任松,还是在坚定自己的信心,最后又自己重复道:“一定能!……”

    “现在就去!嘻嘻!”紧紧的抱着茶壶,心情转好的小丫头再次上路了,她已经决定,从省城最大的中心医院开始,要把所有的大型医疗单位再扫一遍,一定要找到自己的任松哥,然后再用手中的铜壶把他救活。

    “喂喂!你应该先去吃饭啦!”这丫头已经两天没吃饭,不为别的,就是怕浪费时间,虽然不明白这丫头为何如此卖力,但任松心中还是有些感动,忍不住出言提醒了一句:“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知都饿的慌,你现在已经是六顿没吃了,该加钢了!”。

    “没事,我背包里还有两个苹果呢!”女孩儿毫不在意的说道。临走的时候,一共装了六个苹果,小丫头四天吃了四个,这两个么,看来还准备坚持两天。

    “苹果?”茶壶里的任松自然知道小丫头在省城这几天的伙食怎么样,有些无奈的道:“又不是没钱!就不能去吃顿省城有名的羊肉泡馍吗?”。

    “去去去,你知道什么!”女孩儿大气的挥了挥手,脑后的马尾辫一跳一跳的说道:“本仙子正在节食减肥,苹果富含多种维他命,经常吃有利身体,羊肉泡有什么好吃的,又膻又腥难闻死了!”

    “我只知道,如果再这么一个劲的吃苹果,不一定是仙子,但肯定会变猴子!”茶壶里怂货一本正经的接话道:“还是去吃点东西吧,也不急在那一刻。我都不紧张,你这么拼命做甚,小心把自己累垮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拼命!”也不知触动了哪一根心弦,刚才还嘻嘻哈哈的孙秋红,眼中升起了一层雾气,将那茶壶抱的更紧了。一边向前走着,一边喃喃的说道:“反正我一定要救活你……”

    “我还有很多话没对你说啊!”女孩儿好象眼泪要掉下来了:“所以你一定不能死!”

    “啊?”茶壶里的任松有发傻。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么?我妈妈上班,把我反锁在家里,我一个人在屋好害怕,就爬上了窗户,然后,你来了,还送了我一只会叫蝈蝈。嘻嘻!”原本已经泪眼朦胧的小丫头,突然又高兴起来。“那蝈蝈叫的真好听,我把那笼子挂在窗台上,一晚上都在听它的叫声,可惜第二天它就死了。只剩下那个不知什么草做的蝈蝈笼子,那笼子真好看,任松哥,是你做的吗?”。

    “是啊,用稻草编的,不咋样,用高梁杆做的笼子才漂亮!”脑袋已经彻底当机的任松随口应道。心里回忆了半天,也记不得啥时候送过这丫头蝈蝈,忍不住问道:“你说的啥时候的事呀,我怎么没印象?”

    “我只记得那时候我四岁,你应该比我大两岁吧?”

    “额!”听到这话,任松才明白自己为何记不得了,原来是小时候的事啊,这小丫头的记心可真好,十几年前的事情还回忆得如此清楚,不过那时候的蝈蝈笼子,全是姥爷给做的,六岁的自己可还没那个本事……

    “从那以后,你常常跑来我那里,有时候会带些好吃的,有时候会带些花花草草,你还记得么?还有一次,你弄只蜈蚣放在窗口,我还以为又是什么好玩的东西,结果被手指头被蛰的肿了好几天!你可太坏了!”

    “不是我,是刘阿姨家的大小子干的!为这我还和他打了一架呢!”任松终于记起来了,好象小时候,是有这么个小丫头,因为家里没有老人,所以她上小学之前,她爸妈每次上班都会把门反锁,留她一人在家。应该是住在中院第三家吧,小时候常和自己一起玩的。

    “还有啊,你记得吗,上学的时候,每天一回家,我就会跟在你后面到处跑,后来,你烦了,骗我说捉迷藏,然后把我一个人扔在东关后面那间破庙里,我找不到你,哭的可伤心了,一直到晚上我爸找来,才把我带回去,到家后,我妈还警告我,不准再和你玩了……”

    “呃!……我小时候有那么坏吗?”。茶壶里的任松,突然患上了暂时性失忆。

    “还有啊,你记得吗,上二年级的时候,咱们俩玩过家家,你当爸爸,我当妈妈,一起盖房子,照顾小宝宝,你说你来做饭,还骗我喝肥皂水,说那是你做的三鲜汤!晚上回家就生病了,又被我妈一顿好骂!”女孩儿接着回忆道。

    “啊……啊?”任松只觉得有些脸红,好象自己小时候干的坏事真不少。

    “还有啊!你还记得吗,有一次你说带我去捉泥鳅,结果被你推到水塘,最后差点淹死!”小丫头说到这儿,眼睛又红了。

    “慢……慢……这事我可记得,我最后拼命把你捞起来了,自己还呛了几口水!”任松听到这终于忍不住了:“一回家,你爸就找来了,我被姥爷罚跪在楼梯口,头上还顶了五块砖!”其实他还记得,自己被罚跪的时候,小丫头从家里偷偷溜出来,在身后帮忙把砖托着……

    “还有啊!你还记得吗,上学的时候,你把零花钱都拿去打电动,没钱了就来抢我的……所以,我每天都把早点钱省下来……”

    听到这里,任松彻底没话说了……

    “其实,我妈一直都在说,不准和你一起玩了……”女孩儿的说到这里,轻轻一顿,声音低了许多:“可是……你知道吗?从你第一次出现在窗口,送我蝈蝈开始,我就一直盼望着能和你一起玩,就算我妈再怎么骂我也没用,就算你再怎么捉弄我,再怎么整我也没用,我就想……永远和你在一起!”

    “所以,你一定不能死!”最后,女孩儿总结性的说了一句,紧紧抱着那小铜壶,一脸坚定的向前走去。该说的不该说的全说了,心里顿时畅快了……只是为什么手中的茶壶没动静了?

    阴阳壶中,一片死寂,因为任松的脑袋已经死机了……

    做为一个连暗恋别人都没资格的怂货,突然有一天,某位漂亮美眉告知说,早就喜欢上他了,只怕换了谁,脑袋也会不够用。用句那啥的话说,就是任松这怂人,已经被突如其来的幸福打晕了。

    “她说想和我在一起?”任松有些不相信,小丫头可是个美女呀!那容貌身材可都是……天生有健忘症的怂货突然发现,自己居然没法回忆起孙秋红的样貌,唯一能记得就是那两只让人一见生怜的大眼晴。

    但任松知道,外面那个抱着茶壶,正往医院走去的女孩儿,无论身材样貌,绝对是个美女。“妈的呀!这次千万不能死啊,哥哥我这是第一次收到美女的告白啊!”这怂货发现自己此时的求生欲望如此强烈!

    听着外面孙秋红奔跑的脚步声,这怂货足足楞了有十多分钟,才开口试试探探的开道:“那个,小红妹啊,我不会这么幸运吧,好象我最后应该很倒霉才对,你不是因为小时候的事情,现在故意打击报复才这么说的吧?”

    “你!……”正跑路的女孩又羞又恼,这人咋……这么过分!不过随即想到他刚才的语气,不由反怒为笑道:“嘻嘻,说的是真话,还这么紧张,看来,任松哥哥还是在意我的,好高兴!”

    “额?”壶中的怂货更糊涂了。

    “你说真话的时候,就叫我小红妹!你每次想出什么坏点子捉弄我的时候,就叫我鬼意儿女子,你想求我帮忙的时候,就会叫我亲妹子啊!所以我知道,你说的是真话。”一边跑着路,女孩儿一边对手上的茶壶得意的说道。

    “好吧,好吧,你还真是我亲妹子,要不是打击报复的话,现在就听我一句话!”听着小丫头如数家珍般的研究着自己对她的称呼,任松只得快速转移话题。

    “什么话啊?”外面的女孩认真的问道。

    “去吃饭吧!来一趟省城连羊肉泡馍都不吃一饭,那可算白来了!”

    “可我不喜欢吃羊肉啊!”

    “那么香的羊肉居然不爱吃,你这鬼意儿女子也太差劲了吧!”

    ……

    当孙秋红从那间写着“老马家泡馍馆”的餐厅里出来,已经是下午三点钟了,飞快的从对面的小卖部买了一盒绿箭,女孩儿一边向前走,一边扯开糖纸,往嘴里塞了两片。

    好吧,也许他真是自己的克星……虽然小丫头最不喜欢吃的就是羊肉,可最后,还是稀里糊涂的被任松骗去吃了一顿羊肉泡馍。虽然明知是他的恶作剧,却依然还是答应了……

    “也许真的会象老妈说的那样,如果哪天他想把我煮着吃了,我就会洗干净自己跳进锅里?”女孩儿认真琢磨了许久,无奈的发现,也许……自己真的会往那锅里跳吧!

    “喂喂,小丫头,你嚼那么多口香糖干嘛?吃的是羊肉,又不是羊粪!看把你难受的!”茶壶某个可能有食人魔倾象的不良青年,正一脸笑意的开口说道。

    “啊!”女孩儿嘴里的口香糖也变了味儿,“噗!”的一声,将那已此没什么味儿的胶块吐了出去,复又伸手准备再拿两个口香糖出来,嘴里的膻味儿还是很重,可就在刚才,女孩儿吐出的口香直接从对面的人身上穿了过去。

    孙秋红先是吓了一跳,不过当看清对面的情形,当真是喜出望外,站在她对面的,正是陈判和一众鬼差,那李能还怪叫道:“这小丫头,怎么一点社会公德都不讲!到处乱吐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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