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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古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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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实诅灵石并不值钱,说白了就是一块普通的玉石罢了,它的珍贵之处在于被诅咒过,我也奇怪为什么那些蛆虫死命般的追着我不放,原来大嘴把人家的宝贝抢抢走了。

    “大嘴,你现在知道什么是诅灵石了吧?你就好好的拿着吧,不一定哪天你一回头发现,屁股后面的蛆虫跟了一群,都能组成一个加强连”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呢,大嘴的脸上腾的一下就变色了,当然我只是咋胡一下大嘴罢了,诅灵石离开了地宫就是一般普通的石头,已经失去了诅咒的对象,说不定哪天在街上上也能捉个肥鳖,毕竟这么大的一块玉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们也该出发了,听听你的意见吧,于光荣同志”

    这时大嘴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明显是因为没有捞到值钱的宝贝在闷闷不乐,其实想想也差不多了,那样那么多尽如人意的事情呢,免不了给大嘴上了一会政治课,什么眼光要放的长远一些,能保住命就是最大的收获等等,说的我口干舌燥的,大嘴脸上总算能看到那么一点笑了,那就出发吧。

    这是我的脑海中出现了那座梦中的山脉,那是什么地方?巴颜喀拉山脉,相传在几千年前哪里出现过一个辉煌一时的察尔斯帝国,神话般崛起,幽灵般消失,察尔斯帝国见证了唐蕃古道的兴衰,也成为文明遗存的一部分,只是察尔斯帝国没有再走入世人的眼中,留下了太多的千古谜团,值得后人去开解,然而巴颜喀拉山脉条件太过苛刻,令得无数考古学着和倒斗名家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那个文明的断层至今未被世人所公知。

    这时的大嘴显得兴致颇高,还说自己看起来像个旅行家,我说你就不要给自己镀金了,充其量是个斗大的字不识的发丘将军,从喊马坡出来沿路徒步再加上偶有交通工具,我们第一站到达了天水,那个集伏羲文化、轩辕文化、大地湾文化、先秦文化、三国文化、石窟文化、易学文化多种文化的圣地,天水,因相传为天河注水之地,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天水山水灵秀,林木密茂,古韵深厚。

    天水短息几日,我们直达大河家的积石关,在积石雄关这个民风淳朴的古镇,我们领略了保安族、撒拉族民族风情,积石雄关当年大禹治水的源头之地,也是唐蕃古道的必经之地,我和大嘴有生以来第一次坐船横渡黄河,登船登岸,两人那叫个惨,吐得天昏地暗的。

    进入青海地势走高,空气放佛变得薄了许多,好在我们以前在新疆历练过,身体都是铁打钢铸一般,倒也适应的很快。

    再次跋涉了半月之久,我们终于到达了鄂陵湖和扎陵湖,黄河源头的姊妹湖,也是我们暂时的落脚地,我们的办公地点就是玛多县城,然后向四周辐射,去寻找消失已经的古灵族。

    在一个叫措哇尕什的小镇,我和大嘴随便找了对方住了下来,接近一个月的赶路,已是人困马乏,大嘴懒慵慵的躺在一张大床上,开始幻想着那些宝贝。

    我和大嘴说:“当年在鄂陵湖和扎陵湖,我们美丽大方又识大体的文成公主就是在这里被迎娶的”我正要有感而发的时候,大嘴硬生生的打断了我的话。

    “风马牛不相及,和我有鸟关系,我也不知道文成公主是谁,再说我又不是女婿,你和我说这个有个屁用,老子只关心那些没有出世的明器”

    真是无语了,没文化真可怕

    我和大嘴说道:“先好好的休息一下吧,明天我们出发,沿路我也打听来一些关于古族的消息,其实就是古灵族,看来事情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困难”

    措哇尕什则山依鄂陵湖和扎陵湖而立,山脚下到处是挂满各色彩带的石头堆,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大嘴饶有兴致的买来两条白色的哈达,像围巾一样缠在脖子上,凡是走到一个地方,都能引来很多不屑的目光,尤其是那些原生态的藏族集中区。

    我说:“你这不伦不类的叫什么玩意,穿着蒙古族的皮靴,脖子上挂着藏族的哈达,还操着一口地道的陕西口音,简直就是鸟语花香”

    大嘴说道:“老崔,这你就不懂了吧,这叫入乡随俗,和老百姓混个脸熟,有利于我们在这里扎根发展”

    就在大嘴还在贫的时候,前方有几间很破旧的民房,看样子已经破的不能再破了,好像刚经过硝烟一样,我和大嘴说过去看看,住老房子的人一般都是有历史的人,也许从他们那里能知道一些古灵族的线索。

    开门接待我们的是以为年近古稀的老人,一口蹩脚的喊话,将就着我们能听懂一二,大体的意思反正就是说,古灵族现在恐怕加起来也不足一千人了,他们没有固定的居所,随水而居,随水草而安,有水的地方或许才能找到他们的影子。

    或许?才一千人?

    辞别了老人,我们又不行了半日的时间才找到一位当地的牧民,苦口婆心的劝说下,租借了他的大板车,又雇了一个十二三岁的娃娃当司机,这才结束去了靠腿的日子,这个娃娃叫尕哥,一个黑不溜秋的大眼睛小娃子,和大嘴一样没有上过学,由于家里没钱,七岁的时候就出来替人帮活,挣点小钱或者粮食毛皮的,尕哥说他经常和各色人打交道,所以能说好几种话,和我们交流起来也很畅快,让我们兴奋的是他曾经接触过古灵族,也了解古灵族人的生活习性,说可以帮我们寻找。

    坐在颤悠悠的大板车上,大马飞奔在山脚下,偶有炊烟升起,这里简直就是人间的天堂,白云抵着头顶,绿草无垠,远远望去一条幽兰的水带曲曲折折让人心旷神怡。

    大嘴说道:“尕弟,你确信古灵族就在前面那个山坡上?不会诳我们吧?”

    坐着马屁股后面的尕哥一脸天真悠闲的样子,头也不回,眼睛里有个的只是那种与世隔绝的神色。

    尕哥说道:“嘴哥,你怎么把我的名字都改了,我抗议行不?再说一个小小的古灵族,小哥我闭着眼睛也能闻到,你忒小看咱的能耐了”

    反正我也插不上话,就静静的听着他们两人都嘴皮,感觉这也是一种情调,难得脑袋里没有那些地下王陵的影子,清闲自在,一路上手握牛皮酒壶,潇潇洒洒的吃着干牛肉,简直就是神仙过得日子,要是一辈子子都能这样下去就好了。

    只听大嘴说道:“你爹妈真会给你起名,走到哪都能占人家的便宜,尕哥,你说你才屁大个孩子,到处给人当哥,合适吗?”

    尕哥说道:“好了不和你贫了,看见了吧,前面那个有树的山坡,就是现在古灵族最大的村落了,小哥我圆满完成任务,求打赏喽”

    到了吗?这么快?我还没有享受够呢,感觉只是眨眼之间的车就停下来了,我抬眼向尕哥手指的方向望去,直入云端的山脚下,一片翠绿树荫,三三两两的洁白毡房静静的躺在那里,显得很祥和幽静。

    “重重的打赏尕哥”我和大嘴说完,径直跳下大板车,兴奋的沿着溪流而上。

    “两个大哥哥,一路保重啊,别让古灵族的姐姐们把你们留下做了上门女婿啊,可能你们的血液对他们很重要的”

    尕哥的声音渐渐消失,我一边走一边想着他的话,为什么说古灵族会对我们的血液感兴趣呢?还有他们难道缺少男人嘛?

    我从怀里掏出了那本包裹的严实的书,向着一处很高大的毡房走去。 </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