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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新纳粹佛学之《灭苦之道》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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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灭苦之道——苦圣谛六 六入处

    读到第六篇,我愈发的感觉作者不是在论佛而是在说道!说的就是道家的清净无为之道!说的就是儒家谈泊明志之道!讲的所谓正法就是叫人得到一种可以自我安慰的阿q精神!这佛爷式的阿q大笑说:“无我,知道吗?我没做错什么!全是六受阴的错,我思做我苦、我思故罪在,这一切世事都无所谓的,什么都可以放下,因为只要我不承认我是在受苦,而是那六受阴在受苦就行了!这一切世事也真可笑!人们都在追逐什么世间啊?真理就在我这儿,我自己就有了,用不着去科学什么的,用不着去艺术什么的!只要我相信了灭苦之道的法,明白感官才是唯一的一切法就行了!呵呵。笑呆。”

    作者的逻辑真是混乱啊!在第五篇他明明是在说教一种先有理念后存在人的“识受阴不是外在灌输而来的,是生命中一种处理资讯的活动。”识受阴指的就是人的认知能力,作者意思说人的认知能力不是受教育得到的,而是本身自在的。这就是在于说这世界先有了理念才有了物质,因为理念是自在的,所以我们才能有自在的人的认知能力啊!而到了第六篇,又不承认有一个普遍的理念存在了!只承认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特殊的理念,这个先验论还真是个特殊先验论!根本上不承认有一个普遍存在的、人人相同的先验,这就等于是不承认有一个普遍的根本的真理存在,那又怎么会有作者所说的唯一的正法在?问题是作者总在使用双重标准去篡改自己的话语权,他就承认有一个唯一的正法存在,而又不承认人们的认知能力也有一个普遍的共同的标准模式(或本原、制式、共同基础、范式、逻辑、等等意义)。“一切意义、价值的评估事实上都是以评估者自我为中心,然后依次衡量所认识的对象,判定喜恶、好坏、对错、亲疏等。但意义与价值本无决定性的标准,”是人都知道人一出生就在接受教育,而逻辑思维和数学是主要的培训,谁能否定这些内容是没有一个共同的标准啊?怎么可能都是每个人自己就去总是自以为是的去定夺了的?所以说作者这套理论简直就荒诞!而且无耻。如果你真够智慧,那就得先承认人们是有共同的心理学基础的和意识形态基础!还有相同的传统的文化、语境背景!从而有一些是人人都应该普遍存在着的意识和意志形态!然后再论述你的学说。而不是视而不见反而一棍打倒,似是在说糊话,乱扯。

    作者在这一篇里分析了大量的光学现象和人脑思维记忆的状态异同,他不知是有意还是实在无知的混淆了两个概念,一个是什么是理念?一个是什么是印象?而且好似他也不知道人的思维可以分为不形成理念的感性认识和形成理念后的理性认识!而是一棍子的把它们混为一谈!从而得出自己荒诞不经的结论——没有一个人是有相同思维意识的人——扭曲解释成是没有一个人是有完整的思维意识和具有某段时间内保持恒定意志的人。而在面对世界时也是如此解释,分不清现象与理念的关系!混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意义、更漠视系统与个体的平衡关系!

    如果作者还在,我真想问一问的:“你既不承认唯物论,又不承认人有灵魂,那么你说的这个感官是谁在操作?你说灭神论,否定人的感官是上帝在操控、也否认有一个真实的自我在起作用,说教的是这感官自动受物信息刺激而自动操作,这是机械论!而且它又不是一个完整的机械论!甚至你认为的这部机械都没有一个完整的意志,就只是一堆有相同零件却没能显现共同功能的混乱物,所以它的存在才绝无意义!就如你分析的这世界毫无意义那样!你的机械只是一堆废物。”

    下面摘录书中一些原话:

    色从眼入、声从耳入、香从鼻入、味从舌入、触从身入、法从意入。六类资讯由六种感官的神经系统(六处)进入后,才能和众生发生关系----触。这种六境进入六处产生六触的作用就称为六触入处。

    藉由六入处这些感官接收外来资讯,才能生起六识身(识受阴)。根、境、识三事和合作用生出六触(生命对境界的六类反应)。触的作用引生出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受、想、行受阴)的活动,受、想、行、识加上能够接收六境讯息的六根(感官属于色受阴),便合成完整的众生、完整的人。

    这样无二不立的情况,佛陀称为二法。

    面对神奇奥妙的杰作所生起的惊喜、悸动与崇仰并非外在某位神祇所创造或赋予,而是自己一连串感官作用之后的乐受,伟大的并非那位想像中的创世主,而是能见、闻、嗅、尝、觉、知的眼、耳、鼻、舌、身、意。若非这些感官,世上根本没有任何神奇奥妙或惊喜、悸动、崇仰可言,至于上帝和上帝的杰作,也不过是人们经由意识法的作用后,铺陈出来的概念。事实上并非神创造了宇宙万物,是众生藉由自己的感官作用描绘出神与宇宙万物的观念。

    一般人的目标、理想:创造荣耀摆脱耻辱、挣取成功避免失败、追求财富远离贫穷、挤身上流不落低俗。如果这些有志气的人都明白这些意义重大的人生目标,其实只是感官处理境界所编织出来的虚拟情境,一切也就容易泰然处之,毕竟虚拟的事物没必要太过认真。

    色、声、香、味、触在佛法中称为五欲。这五欲功德便是正法所谓的欲界

    ‘三界’划分为有淫欲的世界(欲界)、无淫欲但以物质方式存在的世界(色界)以及无物质唯有精神状态的世界(无色界)。这种见解源于古老的论典,以至于目前的佛教界不论是南传、北传或藏传都抱持相同的看法。但这样对三界的界定违反契经的教义。

    欲界、色界、无色界便是欲爱、色爱、无色爱的对象!简单讲:欲界是个人的生存环境、色界是个人的生理机能、无色界则是个人的精神作用,三者携手共同谱出生命存在的完整呈现。

    在佛陀的真实教法中,感官及因感官而起的法就称为一切法。

    一切意义、价值的评估事实上都是以评估者自我为中心,然后依次衡量所认识的对象,判定喜恶、好坏、对错、亲疏等。但意义与价值本无决定性的标准

    意识将感官所觉知的讯息加以处理,赋予各种定义。但资讯是随感官的接收态度而变换不定,资讯以各自面貌呈现,本身并没有特定的意义。钻石因人们自己的视觉和触感而珍贵;虫鸣鸟叫因人们自己的听觉而婉转清亮;一趟旅游的见闻觉知令人感到世界的宽广丰富;对周遭人物的言行举止免不了也有一番议论。即使上了天堂也还会有感官,有感官就脱不开受感官驱役的模式,佛陀从不鼓励升天或往生某个极乐世界作为人生的目标,他对弟子语重心长的谆谆告诫是----莫苦莫乐。

    总评:不二法啊!佛陀的二法是智慧的。可是我却没能看到作者也有这个智慧使用。

    评灭苦之道——苦圣谛七 缘生法

    这一篇全文在于解释概念,也没有什么好评的,我也只是剖析一下作者全文的意思吧。

    以下是我按作者字面意思作的诠释:(用括号了的是作者的原话)

    所谓的缘起法分为——因缘法和缘生法。(因缘法是缘起的法则;缘生法则是参与缘起的各部份,因缘法是维持生命活动秩序的法则,缘生法则是实际进行生命活动运作的个别单位。之所以称作‘缘生’,便是着重在其待缘而生的特性,只要是必须借助因缘条件的相互作用才能存在的事物,就没有实质内容,就只能视为一种现象、一种假借条件而暂时存在的因缘所生之法。)

    我的读后理解:所谓的缘起法就是指缘起的法则和参与缘起的各部份,就是说,生命存在只是种现象,而这种现象就叫缘起现象。意思是指待缘而生的特性,生命这种现象没有实质的内容,必须借助因缘条件的相互作用才能存在,假借条件而暂时存在,所以叫因缘所生之法。

    作者解释的这个生命现象是基于一个动态概念上的“缘起”所谓的缘起就是指一种随机性的混沌性的即时性的存在流,就象是在煮一大锅粥,没有人知道那个冒出来的泡泡和那个泡泡会碰在一起就呯的一声同时破灭了!而我们的生命就是那个不知什么时候会和那个泡泡一起冒出一起破灭的泡泡。整个存在都是一大锅糨糊,而且还是煮得起了泡泡的那种。

    当然,若我们就只是泡泡就好了,也就不用思考下一秒肚子可能挨饿的问题了!作者没有能够看到生命并不是一只只瞬间熄灭的泡泡,因为这些泡泡会自己交配并且生育出另外的小泡泡的!作者想象生命个体的时间就算有百年长也不过相对于历史无限时间来说,就是一个泡泡的存在。可能没想到有一种细菌甚至不吃不喝几百万年也可以苏醒后再生存。所以这个泡泡是否只是一种缘起的?作者无法解说。传统的缘起说是一种因果律下的因缘之起,再加上三生轮回的功德报应说,所以传统的缘起说虽然也把人生看作是个泡泡,但是这个泡泡还是可以越吹越大,并且破灭后还可以再生出泡泡的,作者这个大泡泡就是一吹即破,破了就是破了,再没有什么了!破了之后就连那一大锅的粥也没有了!

    作者是这样说的——(佛陀所谈的缘生法倒是相当扼要,它们只包括了无明、行、识、名色、六入处、触、受、爱、取、有、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等生命活动过程中的十二种状态。)

    请注意里面的一句话(所谈论的缘生法,仅限定于每一个众生本身的生命流程,正法只解决生命自身的问题,不去处理‘宇宙最初形成缘由’这类疑惑。)

    作者的这个缘生法还是个特殊的缘生法,只是每个人自己的缘生法,指明只针对个体特例。而不是适合全宇宙物象解释的,只是合适于人类生命个体自修中的缘生法!但是又随后说——(如果每个众生都能完善地解决自己生命中的一切烦恼,那么整个宇宙万法都不再造成任何困扰。)意思是指,这个泡泡吹破灭后,那一大锅粥也没有了的。阿q式佛爷洋洋得意地笑:“我就是不恼不烦!看你宇宙还能把我怎样?就算把我烧成了灰,我也是不恼不烦!没有我了之后,你宇宙还能有吗?你宇宙就只是因为我和你缘生了才出现的。笨呆。”

    (何谓无明?无明就是无知、不明白、迷惑。一个举世公认为天才的聪明人,如果不了解自己生命的真相,他就仍是个无明的人。

    在南传相应部同一经的经文中,对无明的解说就只是简要的:于苦、集、灭、道的无知。

    在五阴诵与六入诵的经文中也提到:没有实际了解体证五受阴、六入处的真相就是无明。也可以再加上:没有实际的了解、体证缘起法的真相就是无明。)

    作者对无明的解释其实就是一句话:“不明白我说的这个正法的人就是无明,管你是谁?”

    (无论是四圣谛、五受阴、六入处或缘起法,它们所解说的就只有一个内容----生命的真相。解说每一个众生、每一个人自己的生命现象。而无明就是指出人们对自己生命真相无知的状态。)

    作者为何说人们对自己生命的真相无知?也确实没有几个人是可能承认自己就只是身体感官的奴隶的,也没几个人会相信自己的感官就只是一堆毫无意义的机械零件。不过倒是有很多愚蠢的佛子相信了作者偷换的一大堆佛法概念。

    (何谓行?行是活动、造作的意思,意指生命一切的活动。大体而言生命的活动可分为三部分:肢体的活动、言语的表达与意识的运作。生命的活动仅是五受阴的运作。这与身口意三行并没有冲突,它们只是由不同的角度观察生命的活动罢了,五受阴的运作包含三行;三行也包括五受阴的活动,它们都是诸行、都是生命的运作。

    何谓识?六识身。能辨别感官所接收到的讯息,并赋予意义,这种功能就称为识。何谓名色?

    名色就是五受阴。色指色受阴,名就指受、想、行、识四无色阴。

    何谓六入处?

    六种感官----眼、耳、鼻、舌、身、意。

    何谓触?

    六触身----形容感官所接收到的讯息引起众生的注意及反应。

    何谓受?

    三受----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

    何谓爱?

    三爱----欲爱,对五欲功德的爱着,也就是对人、事、物等外在境界的爱着。色爱,对自己色身的爱着。无色爱,对自己感情、观念等受、想、行、识的爱着。

    四取----欲取、见取、戒取、我取。取是执取,一种不肯妥协的坚持。欲取:执取五欲功德,也就是对外在境界的执取,凡是寻求对感官直接刺激的满足,乃至实际付诸行动去争取眼欲看、耳欲听、鼻欲嗅、舌欲尝、身欲触的满足,都属欲取。

    见取:对见解、看法的执取,它执取的不是外在的事物,而是自己内心所设定的一些概念:

    戒取:对禁忌、迷信的执取,也称为戒禁取。诸如此类因与果没有实际关联的信仰,都可称为戒禁取。

    我取:对自我意识的执取。爱尚仅只是保留在内心的恋着,取则是种主动的、积极进取的坚持力量。众生对取的坚持,正是延续无常、苦、无我的生命现象的动力,令众生在喜怒哀乐、忧悲恼苦中翻滚、轮转,永无止期。

    何谓有?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有是存在、具备的意思,生命的存在必须具备三种不可或缺的条件:生存环境、身体机能及精神作用。三项条件一应俱全,生命现象便不容异议地存在于世间了。

    何谓生?生是一期生命的开端、一生经历的肇始。

    何谓老死?

    老是生命的末期,各种生命衰竭的现象逐渐呈现。死则是这一期生命现象的终结。

    从无明到老死这十二项缘生法,是生命活动中十二种必然经历的状态。)

    令我注意的只是其中一段话(一些有濒死经验的人就能证明,他们甚至还来不及意会到自己已经死亡,马上就已招揽新的五受阴而漂浮半空俯视自己‘以前’的尸身了。,所以不要以为自杀能够一了百了。)这段话我确实无法理解!意义是不赞成自杀,这我能理解。只是作者把濒死当做已经死亡,而又用新的五受阴说法来解释让我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生存的条件既已具备,不想再生都不行)意思是说人只要没灭苦,死都死不成么?这段话中最令我困惑的是一个新词语“新的五受阴”!我们知道五受阴是指色受阴和四无色阴,指的就是人的质能和精神活动能力。而作者说的“新的五受阴”是指鬼魂么?承认人死后还会有新的质能和精神活动么?呵呵!作者可是灭神论者的。

    评灭苦之道——苦圣谛八 苦

    在这一篇的开头里,作者真是旗帜鲜明地表述了自己的主张:(佛法并非教导人们如何能得心应手地处理琐碎的杂务,诸如感情纠纷或财务困难等等,佛法的目的在于究竟解决生命一切困扰、苦恼的根源。这是有心认识佛法的人,首先必须明白的重大前题,否则就会忙著‘庄严净土、成熟众生’出了家却整天为信徒消灾、作信徒生活困扰的咨商、办慈善事业、呼吁环保、还要去修世间学位的学分,浑然不知出家的真义。

    )当然他还是习惯于拿契经 五阴诵中的一段话来断章取义。

    作者所认为的出家意义是什么呢?无非就是不理世事!专心一意只修自己去灭苦。真是用心毒苦!相信了他的教诲者恐怕也只能是个彻头彻尾的自私利已主义者了的,可能还会狡辩:“只有通过自已提升了,做好了,然后才能达到有能力去利他”(只要人们还爱着生命、爱着五受阴、爱着六入处,就不免致力于改善生活,改善五受阴、六入处的处境。于是造成生命一再的延续,而得不断地承受生命、承受五受阴、六入处所带来的痛苦!)佛法中的大爱小爱都被作者批判成了罪恶!传统佛法所说的轮回源动力是出自于人的贪执,特别是对繁荣富贵的留恋,是故劝人识得四大皆空法,认识到名利在生死后终是空,从而能解脱自己。然而作者象患上偏激狂那样对所有佛法的传统意义都来了个全盘否定。人们的贪生之小爱与我佛广渡世生相的大爱都被视为了非法!(如今许多佛教中的法师、学者认为学习佛法可以帮助人们圆满生命,他们颂扬生命美好的光明面:慈悲、爱与超越时空的永恒自性;他们强调修习佛法使人活得丰足、死得祥和,乃至能够疗治内心的哀伤创痛。虽然这些看法帮助人们找到能够乐观面对生命的理由,让人们得到鼓舞与欢喜,但它们与佛陀的教导恰恰相反!正法明白指示生命本身就是痛苦的发源地、制造者,理由是很现实的----生命无常。)

    我佛说生即苦,而作者又理解成思即苦,这样都还没偏离佛意,而我佛说众生苦,所以佛法慈悲要救渡众世生,而作者倒好,开始来了个扭曲成“只有自己明白了灭苦之道才能自己禅修得果证”我佛说众生皆苦的原因是不明白四大皆空,终究一生去追名逐利,到头死去还是一场空!是故设立了转世轮盘、十作层地狱以警戒世人,立大宏愿化出西方极乐世界清净土以给人去处“地狱不空誓不成佛,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作者倒好,所作正法正到了说成佛陀不在西方也不在人心里,就只在菩提树下!佛说五受阴以明示苦的一系列动作过程,作者就解释成了五受阴即是苦,佛说人是受五受阴的苦(人是主体),作者就说成是五受阴才是主体,根本没有人。

    作者终于抄家底了!(这是非常彻底的无常观,过去、未来色(受、想、行、识)无常,况现在色!生命只是一连串无常、苦、无我的变易现象,既没有一个清净的自性源头,也没有极乐的归宿或圆满的佛果;当下,自然没有所谓的本质!没有实质的起源,也没有实质的结果,其间刹那刹那都在变易的过程当然更没有实质可言了。感官带来的苦痛与行善、造恶无关,不会因为某人是善人感官就专门提供喜讯以资鼓励;也不因某人是恶人感官就特别拣选噩耗予以报应,它们只是在因缘条件下不由自己地承受各式各样的刺激。但凡在乎感官所接收的讯息,就是无条件地对痛苦开大门迎接。)

    (当知,在长劫的生死轮回中是没有幸运可言的,众生轮转于五趣之中,经常成为地狱、饿鬼、畜生道的常客,遭受着惨绝人寰的苦楚,苦,是圣谛、是真理、是生命的真相、是普世的法则。只要有生命存在之处,苦恼便如影随形,苦圣谛的真理也就无所不在。生命本身即是苦!只要还有生命存在,行善、消灾、祈福、财大势大、神通广大、往生极乐乃至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通通没用、通通躲不开苦。体会五受阴、六入处、缘生法无常、苦、无我的正知正见,才是修学佛法的先决要务。

    )作者在此处又承认有地狱的佛法事了?!